更新时间:2024-08-10 18:12
赵峰,男,汉族,1956年9月出生,山西盂县人,1972年9月参加工作,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普通班毕业。曾任阳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1972.09--1974.09 盂县县委办公务员;
1974.09--1977.08 太原工学院机械系学生;
1977.08--1984.03 盂县印刷厂干事、政府办干事;
1984.03--1987.02 盂县政府办调研组组长;
1987.02--1990.05 盂县东梁乡党委书记;
1990.05--1995.12 盂县牛村镇党委书记;
1995.12--2001.06 盂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1.06--2002.10 盂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2.10--2003.04 盂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3.04--2007.04 盂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7.04--2011.09 阳泉市郊区区委书记;
2011.09--2011.10 阳泉市政府副市长、郊区区委书记;
2011.10--2012.04 阳泉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郊区区委书记;
2012.04--2016.09 阳泉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8年2月9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和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阳泉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赵峰被开除党籍、降低退休待遇。
经查,赵峰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
赵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峰开除党籍处分,按科员确定其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