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廷臣

更新时间:2023-07-18 13:27

赵廷臣(?-1669年),字君邻,辽宁铁岭人,隶属于汉军镶黄旗。清朝大臣。

人物生平

早期经历

顺治二年(1645),由贡生授江南山阳县知县,历任江宁府江防同知,因催徵逾限罢职。

顺治十年(1653),大学士洪承畴湖广经略军务,奏荐赵廷臣清干素着,请以随往军营委用。顺治十一年(1654),授湖广分巡下湖南道。顺治十三年(1656),调本省督粮道

顺治十五年(1658),随大兵定贵州,遂授贵州巡抚。次年,擢升云贵总督

贡生官至云贵总督兵部尚书浙江总督太子少保,卒谥清献。

赵廷臣曾参与镇压贵州土司冯天裕抗清起义,擒杀南明抗清名将张煌言

治理云贵

贵州土司冯天裕等窜伏山寨,勾结亡命于湄潭,犯瓮安。赵廷臣调思南平越遵义偏桥诸路兵击破贼营,斩冯天裕及伪总兵冉宗孝等。

赵廷臣疏言:贵州古称鬼方,自城市而外,四顾皆苗,虽种数不同,要皆专事鬬杀,故驭之为难。臣以为教化无不可施之地,风俗无不可移之乡,请今后应袭土官,年十三以上者,令入学习礼,由儒学起送承袭。其族属子弟愿入学读书者,亦许其仕进,则儒教日兴,而悍俗渐变。又每遇岁终,土官各上其世次之籍于布政司,布政司上其籍于部。遇承袭时,有争论者,按籍立辨,斯衅端预杜矣。又奏改马乃、曹滴诸土司为流官,复言黔省曩为寇踞,改卫为府,改所为县,纷更法令,民苦重役,今底定之后,应仍旧制,滇省田土荒芜,当亟招民开垦,其冲路各州县,请以顺治十七年,本省秋粮贷为春种之需。会吴三桂以五象进献,上命停止送京,赵廷臣因疏请概停边贡,以省解送之劳。疏俱下部议行。寻以剿平土酋龙吉兆功,加兵部尚书

生擒张煌言

康熙帝即位,调任浙江总督。叙督垦云南荒田功,加太子少保

康熙二年(1663),赵廷臣疏言:浙江逋赋不清,由徵解繁杂。请以一条鞭徵收之法,即用为一条鞭起解之法,令各州县随徵随解,布政司察明注册,至为简便。又请移海岛投诚官兵分插内地,杜贼人煽诱,定水师提镇各营设兵之制,以备水战。杭、嘉、湖三府毗连太湖,易于藏奸,请增造快唬船,拨兵巡哨部议,俱从其请。时海贼郑成功死,赵廷臣招其党,伪将军阮美、伪都督郑殷、伪侍郎蔡昌登等皆相继降。独伪兵部张煌言率众远遁,赵廷臣驰赴定海,与提督哈尔库、张杰定议,檄水师由宁、台、温三府出洋搜剿,斩贼六百余,降其伪副将陈栋,知张煌言披缁窜伏海岛,赵廷臣选骁将徐元、张公午饰为僧人服,率健丁潜伏普陀山朱家尖、芦花澳三路以伺,得贼船,急击之,擒贼林生、陈满等,诱使言张煌言窜处,即驾所获贼船,乘夜至悬山范澳,自山后潜入贼帐,擒张煌言,获其伪敇印。

康熙五年(1666),招降海贼郑锦之伪都督李顺等。

康熙六年(1667)闰四月,以病求罢,上慰留之。康熙八年(1669)二月,卒于官,赐祭葬,谥清献,荫一子入国子监

个人作品

《赵清献奏议》

主要成就

兵燹之余的贵州,已是田园荒芜、满目疮痍,雪上加霜继之而来的是战后的荒欠,使人民倍加痛苦。赵廷臣就任巡抚之日,延见父老,博采旁咨,了解黎民百姓的痛苦状况,首要解决的是民生大计。他一面向朝廷奏请赈灾,一面劝喻百姓不误农时尽快恢复生产,劳力不够之处,命当地驻军协助民众耕种。民困获苏后,大规模的反清斗争也平息,赵廷臣考虑要治理贵州长期形成的乱象。贵州在封建统治者眼中是化外之地,民风强悍,各地土司之间纷争斗杀长期不断。他了解了形成乱象的原因,及时向顺治皇帝上奏《治土司苗猓之法》(见:《国朝耆献内征初编》,笔者按:苗猓并不特指苗族、彝族,是对所有少数民族的泛指),提出了治理贵州的政治主张。这些主张,经顺治皇帝批转交部(六部衙门)讨论后得以实施。

赵廷臣指出,“贵州古称鬼方(笔者按:古有殷高宗伐鬼方之说),自大路、城市外,四顾皆苗,专事斗杀,故驭之难”。他向朝廷反映了全省少数民族的分布,以贵阳为中心,东南苗族为主,西和西南以彝族、布依族为主。他认为治理少数民族地区不能一味地使用武力,使用武力只能激起民变,引证了汉武帝封夜郎、武侯纵猛获深远的历史意义,主张对少数民族施以“教化”。他认为“盖教化无不可施之地,而风俗无不可移之乡”,可以通过长期的教育达到改变强悍民风的目的,就此提出了具体措施:“凡土官继承者年满十三岁以上的,都必须进入官学学习,其族属子弟愿入学读书者,听补廪科贡,与汉民一体仕进。”也就是说,从科举制度上,为少数民族敞开了大门。此后,在少数民族地区,不泛有中秀才、举人者。同时,他还看到了最大的问题是土司世袭制度中“私相传接,支系不明,争夺由起,酿成变乱”,于是作出,“今后每遇年终,令土官上其世次之籍于布政司,布政司上其籍于部;其有争袭者,按籍立办”的措施,以此预防杜绝因土司的承袭而引发的纷争。

赵廷臣还向朝廷提出,贵州曾经长期被“寇”占据(指的是孙可望、李定国等),不断改变法令,使人民承受沉重劳役,应当恢复旧制。“恢复旧制”是基于清朝初建时,大体上还是沿用明朝的法律,《大清律》是在康熙九年才完成。元明以来,贵州地广人稀,遂成为当时接收移民的重点地区。同时,由于军事上的需要,在贵州遍立卫所,大量的军事移民进入贵州驻屯开垦,卫所的屯军对当时贵州土地开发起了重要作用。屯军制度沿用到明末清初已是“法久弊生”,随着卫所对军伍控制的日益松弛和卫所军官对军士的剥削,使得大量的屯军逃亡,屯地纷纷荒芜。赵廷臣奏请“改卫为府,改所为县”、将马乃等诸土司改为流官,把屯军所辖的范围改为地方政权,后来如将“新添卫”并入“贵定县”即源于此。这些做法,与上述“施以教化”等措施,推进了明朝以来对西南地区推行的改土归流的进程。此后历任巡抚,大体上是按照赵廷臣制定的治黔“方针”办理的。另一方面,赵廷臣并非仅仅强调的是“文治”,而对于所谓“师出有名”的反叛却是要坚决镇压的。孙可望的旧部冯天裕,曾一度接受明永历王朝“总兵”封爵,于顺治十四年十二月在平越(福泉)降清,不久又背叛清朝。冯天裕沦为流寇后搜罗溃兵、重招旧部攻陷湄潭,进军瓮安。赵廷臣调思南、平越、遵义、偏桥诸路兵击破冯天裕,斩杀了冯天裕和南明总兵冉宗孝等。顺治十七年(1669年)四月,马乃(今兴仁县境内)土司龙吉兆反叛,赵廷臣于十月率兵围剿马乃营营盘这一反清大本营。在顺治十八年(1661年)二月,纵火焚烧了营寨,擒杀了龙吉兆(至今尚存的马乃营营盘遗址已被兴仁县政府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剿平龙吉兆的反叛,赵廷臣以功,加兵部尚书,从正二品总督升任从一品加衔总督,即“云贵总督加兵部尚书”。

云南因战乱造成大面积的土地无人耕种,赵廷臣奏请,“当急招民开垦;其冲路各州、县,请以顺治十七年本省秋粮贷为春耕之资。”在总督任上,适逢平西王吴三桂向朝廷进贡五头象,顺治下令停止送京。赵廷臣抓住机会上疏请求,全面停止边疆向朝廷的进贡,以省解送之劳,其请求获准。

人物评价

赵廷臣作为封建社会的封疆大吏其人品上还是有独到之处的,早年在湖南兵备道任上,“秉烛治文书,晓起百函具发”;出外是轻车简从,只带数名随从,骑马不坐轿,不以总督的仪仗,惊扰地方,到了府县,地方官尚不知道。官场素有年节馈献之风,却从来没有人敢到赵廷臣门上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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