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勇

更新时间:2024-08-06 11:35

赵志勇(1970年2月16日—2019年6月4日),男,汉族,河南省尉氏县人,初中文化。河南省尉氏县“特大强迫卖淫案”强奸犯。

人物简介

原系河南省开封市天源面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十三届开封市总商会副会长、尉氏县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尉氏县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案发前,身为开封市天源面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赵志勇,曾被当地人认为是慈善人士,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曾向当地小学生和留守儿童群体捐款捐物。

2015年11月16日,在一次捐赠活动中,天源面业向尉氏县留守儿童寄宿学校捐赠价值4万余元的爱心衣物,用以资助学校的500多名留守儿童。

2015年12月29日,时任天源面业董事长的赵志勇等人到张市镇中心小学、小陈乡孔庄小学,为留守儿童送去价值数万元的爱心物资。

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间,赵志勇与李娜(女,已判刑)合谋,由李娜到河南省尉氏县的初中学校寻找年龄小的女学生供赵志勇奸淫。李娜纠集多人采取不法手段强迫初中在校女学生与赵志勇发生性关系,共计25人32起,其中幼女14人19起。

2017年4月份,河南尉氏县的“特大强迫卖淫案”相关消息传出,因施害者赵志勇的人大代表的身份及受害者均为未成年人而引起了舆论关注。

2018年10月23日,开封市中院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赵志勇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娜犯强奸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限制减刑;刘洪羊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周合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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