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04 16:59
赵新(约1381~1461),字日新,号养斋,富阳人。出身贫寒,刻苦好学。永乐乙酉(1405)乡荐入太学,与修《永乐大典》,授工部屯田司主事,督储转饷,筹划有方。宣德四年(1429),擢吏部稽勋司郎中,后巡抚江西。公勤清慎重,王振专权,不事阿顺,下狱,寻释。正统十四年,命巡抚山东及直隶、凤阳等四府,以赈济失业之民。景泰初,进吏部尚书,以老致仕。
赵新(约1381—1461),字日新,号养斋,明富阳灵峰里(今渔山乡)人。出身贫寒,刻苦好学。永乐三年(1405)乡试中举,旋入太学读书,参与纂修《永乐大典》。后任工部屯田司主事,办理粮饷储运事宜,筹划有方。宣德四年(1429年),擢升吏部稽勋司郎中、右侍郎,居官以“勤、清、慎”著称于世。不久,巡抚江西,在任内,于综核吏治,表彰廉洁,惩治贪污;清理漕运,平均劳役,赈济饥民等事,均能悉心办理,惠政在民。十年之间,致力兴利除弊,声誉之隆,与当时名臣于谦、周忱相埒。其时,司礼监宦官王振(太监)明英宗朱祁镇所宠信,独揽朝政,擅作威福,以声色犬马诱惑英宗追求享乐,不问政事,朝廷中许多公卿大臣对王振百般逢迎,以图保全自己的禄位。独赵新与吏部尚书王直、兵部侍郎于谦诸忠臣不愿阿附权贵,常与王振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王振为排除异已,构罪下王直、赵新于监狱。直至正统十四年(公元1449年)“土木之变”时,王振为乱兵杀死,赵新才得以出狱,被重新起用。 明朝中期,赋税、劳役繁重,连年自然灾害,贫苦农民纷纷逃荒。正统十四年(公元1449年),赵新奉旨巡抚山东、直隶、凤阳等府,招集流亡者,恢复生产,使百姓安居乐业,人民“颂其德者,如出一口”。明景泰初,晋升任吏部尚书,改官南京,以老致仕。不久,他年老退休,病逝于家,终年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