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7 20:04
赵旭光,男,汉族,1979年5月生,山东蓬莱人,法学博士。现为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廉政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理事。入选“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华北电力大学“青年骨干教师支持计划”(2013.09-2016.09)。
学习经历
1998年9月至2002年7月,就读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2年9月至2004年7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2007年7月毕业分配至华北电力大学工作。
2.学生培养
指导法学硕士研究生9人,已毕业4人。
1、《“认罪认罚从宽” 应警惕报复性起诉——美国辩诉交易中的报复性起诉对我国的借鉴》,载《法律科学》2018年第2期(CSSCI);
2、《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载《中国行政管理》2017年第12期(CSSCI);
3、《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的证据问题及解决》,载《证据科学》2017年第5期;
4、《公共环境损害社会化救济制度建设》,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7年第4期(CSSCI);
5、《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的取证资格问题》,载《湘潭大学学报(哲社版)》2017年第5期(CSSCI);
6、《“运动式”环境治理的困境及法治转型》,载《山东社会科学》2017年第8期(CSSCI);
7、《环境犯罪选择性追诉及其抗辩——兼谈刑事诉讼程序性审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载《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CSSCI);
8、《基层社会治理中刑事强制手段的滥用及规制——以刑事拘留的滥用为例》,载《山东社会科学》2016年第10期(CSSCI);
9、《“两法衔接”中有效监督机制的构建》,载《政法论坛》2015年第6期(CSSCI);
10、《“吃空饷”入罪问题研究》,载《湘潭大学学报》2014年第5期(CSSCI);
11、 《美国刑事诉讼中的种族主义》,载《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3年第2期(CSSCI);
12、《美国刑事诉讼中基于种族歧视的追诉》,载《河北法学》2013年第2期(CSSCI);
13、《美国选择性起诉抗辩的证明困境及原因》,载《证据科学》2012年第5期(CSSCI);
14、《对被害人陈述制度的证据学思考》,载《证据科学》2011年第1期;
15、《民刑交叉案件中的侦查权控制》,载《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CSSCI);
16、《对“西丰公安进京抓记者案”的司法思考》,载《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CSSCI);
17、《辩护与帮助之辨——侦查阶段中律师的地位与职能问题探讨》,载《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社科学报核心);
18、《4万亿:司法能否也分一杯羹》,载《法学家茶座》第25辑,2009年1月1日;
19、 《我国法治建设的路径选择》,载《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8年第6期(CSSCI),《新华文摘》2009年第5期全文转载,与王新清教授合作;
20、《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学家》,载《湘江法律评论》第七卷,2008年12月,湘潭大学出版社出版,与王新清教授合作。
21、《论及时获知裁决权于刑事诉讼之必要性——聂树斌案件的证明》,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8年第2期(CSSCI)。
22、《分权制衡理论的发展脉络及其理论内核》,载《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社科学报核心)。
23、《精英话语与民众诉求——对中国司法改革理论和实践反思》,载《法学家》2006年第5期(CSSCI),与王新清教授合作。
24、《论公诉转自诉制度的功能与实效》,载《兰州学刊》2005年第4期(CSSCI扩展版)。
25、《论对公诉转自诉制度的改造》,载《兰州学刊》2005年第5期(CSSCI扩展版)。
26、《略论刑事诉讼的功能》,载《理论界》2005年第10期,与王新清教授合作(社科学报核心)。
27、《辩护律师的职责、保密义务与作证拒绝权》,载《理论界》2005年第12期(社科学报核心)。
28、《对公诉转自诉制度的理性分析》,载《甘肃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CSSCI)。
29、《论死刑犯的亲属及辩护律师的及时获知裁决权》,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CSSCI)。
30、《试论律师程序维权之有效路径—— 一个执行案件续封手续所引发的思考》,载《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社科学报核心)。
31、《论律师对法官程序性违法的制约》,载《中国律师》2006年第6期。
32、《试论共犯攀供的证明力》,载《黑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
33、《论口供的证明力》,载《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第4期。
34、《论口供的补强规则》,载《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
35、《共犯攀供问题研究》,载《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第3期。
36、《警察违法暴力原因分析》,载《鲁东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3期。
37、《论法官程序性违法的救济》,《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
38、《论死刑复核的方式——从目的出发》,载2006年“死刑复核国际研讨会”论文集《死刑复核程序专题研究》(周国均 陈卫东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06年版。
39、《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侦查监督论》,载《莱阳农学院学报》(社科版)2004年第3期。
40、《保释制度若干问题研究》,载2003年“保释制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保释制度与取保候审》(陈卫东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
41、《证人拒证权制度价值研究》,载《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03年第4期
42、《中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构建》,载《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2004年第2期。
1、2006年4月,参加陈卫东教授主持“中美取保候审改革项目”实证调研阶段工作。
2、2006年11月,参加美国律师协会(ABA)、纽约州立大学法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联合举行的“刑事二审开庭审理程序改革项目”。
3、2007年6月,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青年课题——民刑交叉案件管辖问题研究(07SFB3015),本人为课题组第一成员。
4、2008年12月,主持华北电力大学博士基金项目——“侦查行为规制理论研究”,项目编号“200822035”,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
5、2007.09-2007.12,“中国农村能源发展研究”,国家能源办,科研份额3万元。
6、2010年12月-2013年12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刑事诉讼中目的不正当的公权力行为研究(10YJC820168),主持人,项目资助经费7万元。
7、2012年4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面上项目“环境犯罪的追诉机制研究”,科研经费4万元,主持人。
8、2012年6月-2013年1月,国电电力云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课题“国电电力投融资法律风险防范研究”,经费5万元。
9、2013年12月—2016年12与,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项目——“刑事追诉目的论研究”(YETP0726),经费15万元,主持人。
10、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环境犯罪的刑事追诉机制研究”,经费20万元,主持人。
11、2014年10月-12月,“加强中央企业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国际反腐败体制机制经验研究”(2014B9-9),国务院国资委纪委合作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主持人。
12、2016年4月—2019年4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面上项目“社会主义法治框架下的廉政理论研究”,科研经费8万元,主持人。
13. 2019年4月-2022年4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面上项目“能源、环境治理能力与体系的现代化研究”,主持人。
14. 2019年11月-2022年6月,2019年度北京社科基金研究基地项目“京津冀区域环境执法、司法一体化研究”(19JDFXB007),主持人。
15. 2019年8月-2019年10月,国电电力河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横向课题“发电企业诉讼风险及环境法律风险管控机制研究”,主持人。
1、《刑事侦查的正当性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10月版。
2、《刑事诉讼的正当性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12月版。
教材
1、《法律职业道德》,王新清教授主编,李蓉 赵旭光副主编,法律出版社2016年第二版。
2、《刑事诉讼法》(二十一世纪教材系列),王新清主编,赵旭光 孙远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3、《证据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10月第六版,本人撰写、修订6万字。
国家精品课
(一)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生活中纠纷与解决》主讲之一
(二)国家级精品慕课——《生活中纠纷与解决》课程负责人
[1]2013年9月,《司法的矫正、创设和塑造》获中国法学会第八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优秀奖;
[2]2017年10月,《能源电力行业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育模式创新与实践》获华北电力大学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3]2016年7月,获华北电力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4]2014年12月,获华北电力大学“优秀研究生班主任”称号;
[5]2018年7月,获华北电力大学年度“教学优秀奖”;
[6]2009年7月,获华北电力大学年度“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