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30 17:32
赵旭辉,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宁夏中卫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安冶金建筑学院机械工程系矿业机械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1987.09-1991.07 西安冶金建筑学院机械工程系矿业机械专业学习
1991.07-1993.10 宁夏铁合金厂车间技术员
1993.10-1997.07 宁夏冶金总公司计划处助理工程师
1997.07-1998.09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贸委投资与规划处干部
1998.09-2002.10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贸委技术改造处主任科员
2002.10-2004.11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投资与规划处副处长(2000.04-2003.12西北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4.11-2008.02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投资与规划处处长(其间:2006.03-2006.06宁夏党校处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8.02-2008.03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党组成员
2008.03-2009.01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9.01-2011.05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1.05-2011.06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副市长人选
2011.06-2011.12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1.12-2014.05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2011.03-2012.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习)
2014.05-2014.06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委副书记
2014.06-2015.04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5.04-2015.05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
2015.05-2017.07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7.07-2018.10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8.10-2021.02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局)党组书记、厅长(主任、局长)
2021.02-2021.03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21.03-2022.06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22.06-2023.04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2022.07兼任银川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2023.04-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
中共二十大代表,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23年4月10日,银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赵旭辉同志辞去银川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银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2024年1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赵旭辉在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中的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赵旭辉同志作为银川市委书记、市长,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银川市有关职能部门监督执法等工作不力、燃气及餐饮行业管理混乱、相关部门干部不负责任甚至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失管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应予严肃问责。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赵旭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