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6-07 20:10
赵春明(1925年12月—2019年6月5日),山东莱州人。1944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4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1985年12月,离职休养,2015年10月,经中组部批准享受副省(部)长级医疗待遇。
1944年7月至1946年5月任山东省掖县西海区民兵工厂工人、班长;
1946年5月至1951年9月任胶东兵工四厂、山东兵工一厂工会主任;
1951年9月至1958年8月任重庆四五六厂工会主任、副书记;
1958年8月至1959年11月任重庆市总工会劳保部长、副主席;
1959年11月至1962年2月任重庆钢铁公司副经理;1962年2月至1965年4月任松藻矿务局局长、书记;
1965年4月至1966年6月任松藻矿区打通指挥部书记;
1966年6月至1969年10月打通指挥部(“文革”中被批斗、受迫害);
1969年10月至1971年10月任松藻矿区革委会副主任;
1971年10月至1973年7月任重庆市建委副主任;
1973年7月至1975年8月任重庆钢铁公司副书记;
1975年8月至1976年11月任十八冶金建设公司书记;
1976年11月至1983年5月任重庆市建委副主任;
1983年5月至1985年12月任重庆市建委顾问;
1985年12月离职休养;
2015年10月经中组部批准享受副省(部)长级医疗待遇。
2019年6月5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原副主任、享受副省(部)长级医疗待遇离休干部赵春明同志,因病逝世,享年9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