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2 14:28
赵福义,男,汉族,1965年2月生,山西平遥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武汉地质学院煤田地质及勘探专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
1981.09--1985.07 武汉地质学院煤田地质及勘探专业学习
1985.07--1987.05 山西省地质矿产局217地质队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1987.05--1988.05 山西省地质矿产局工作
1988.05--1992.05 山西省地质矿产局科员
1992.05--1993.09 山西省地质矿产局地质矿产处副主任科员
1993.09--1995.05 山西省地质矿产局地质矿产处主任科员
1995.05--2000.08 山西省地质矿产厅地质勘查计划管理处副处长(期间:1996.11--1997.12挂职山西省偏关县委常委、大石洼乡副书记)
2000.08--2004.07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副处长
2004.07--2009.06 主持山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工作、党支部书记
2009.06--2016.02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
2016.02--2016.09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煤炭资源开发管理处处长
2016.09--2017.05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2017.05--2018.10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2018.10--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级干部。
协助厅长分管法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协助厅长分管省测绘地理信息院。
分管法规处(省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协调解决办公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国土测绘处、地理信息管理处、省地质环境监测和生态修复中心。
2013年以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违规为11个自然保护区内的14个煤矿、6个非煤矿山续发采矿许可证,为1个非煤矿山新发采矿许可证;2015年11月,大同市国土资源局违规为灵丘黑鹳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1家企业续发采矿许可证;2015年5月至2016月5月,吕梁市国土资源局违规为山西蔚汾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的1家企业2次续发采矿许可证,导致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
2018年12月,《山西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赵福义政务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