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9 17:40
越南宪法,1945年越南民主共和国建立后,先后颁布过四部宪法,即越南民主共和国制定的1946年宪法、1959年宪法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制定的1980年宪法、1992年宪法。1946年11月8日通过越南第一部宪法,宣告越南民主共和国的成立。1959年12月31日通过越南第二部宪法,进一步确认越南民主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1980年12月18日越南通过新宪法,该宪法分序言和正文两部分,共11章147条。宪法对国家体制作了改动,定国名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这是对1976年7月3日越南统一后国会决议更改国名的追认。1992年越南再一次修改宪法,对越南实行的社会主义改革进行了制度上的承认,并对改革方向作了原则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