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7 10:45
越秀法院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952年成立的广州市人民法院北区、中区、东区三个分庭。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广州市再次调整部分行政区划,东山区、越秀区合并成为新的越秀区;2005年9月30日,原越秀区、东山区法院合并为新的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全院现有人员411人,本科以上学历260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34人 。
越秀法院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952年成立的广州市人民法院北区、中区、东区三个分庭。1952年12月底,各分庭分别升格为各区人民法院。1960年,广州市区划调整,中区并入北区,改称越秀区,东区改称东山区,法院机关也相应调整。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广州市再次调整部分行政区划,东山区、越秀区合并成为新的越秀区;2005年9月30日,原越秀、东山法院合并为新的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全院现有人员411人,本科以上学历260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34人 。
越秀法院现设政工办公室、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执行四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少年审判庭、金融审判庭、调研科、监察室、司法行政管理科共17个内设机构。另设1个直属行政单位,司法警察大队;1个事业单位,综合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