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24 10:20

足(拼音:zú)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汉字。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人的腿和脚,本义指人的下肢,包括脚和小腿。后转指脚,又引申指器物下部用来支撑的部分,也指山麓。足又有充实、充足之义,由此引申为值得、够得上。

字源演变

象形字。“足”在图1的甲骨文字形中,像连腿带脚的整个下肢,即“疋(shū)”字。“足、疋”在古文中本来是同一个字,到《说文解字》将它们分别收录成为两个字。甲骨卜辞中后来多写作图2甲骨文形体,由上下两个部件构成,下部是脚趾的象形,上面部件有研究者认为是膝盖的象形。这个字后来与甲骨文的“正”字形体相同。金文(图3、4)的形体基于甲骨文,上部写作圆形,下部写作“止”,即趾的初文,即“脚趾”。小篆承袭金文形体,笔画趋向曲折。隶书进一步平整化,丧失了象形意味。

古人所谓的“足”不完全同于现代意义上的“足”,今人所谓的“足”多指脚掌部分,而古人所谓的“足”是对人体下肢的总称,如同今人所谓的腿和脚的合称。古人对于足的各个部分的称谓都有专名,比如大腿称股,小腿称胫。

但凡同足有相似性的事物都可以用“足”来称呼,例如“鼎足”“三足鼎立”等,这是取“足”位于人体下端的特点。位于下端通常要比上端稳定些,因此“足”引申出“富裕;富足”带来的一种踏实感,进而引申出“使富足”“多”“充分”等一系列义项。例如《诗经·小雅·天保》中所说的:“降尔遐福,维日不足。”是说降临给你长久的幸福,犹嫌时日不充足。而人们所说的“知足者常乐”“不足挂齿”等,这其中的“足”也是引申的用法,前者是满足的意思,后者是值得的意思。

详细释义

(参考资料:《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字典》)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卷二】【足部】即玉切(zú)

人之足也。在下。从止口。凡足之属皆从足。

【注释】徐锴注:“口象股胫之形。”

说文解字注

“(足)人之足也。在体下。从口止”注:依《玉篇》订。口犹人也,举口以包足已上者也。齿上止下口,次之以足;上口下止,次之以疋,似足者也,次之以品,从三口,今各本从囗,非也。即玉切,三部。

广韵

子句切,去遇精 ‖ 足声窦部(zú,又jù)

足,足,添物也。本音入声。

即玉切,入烛精 ‖ 足声屋部(zú)

足,《尔雅》云:“趾,足也。”又满也,止也。从口止。即玉切。又将喻切。二。

康熙字典

【酉集中】【足部】 足;部外笔画:0

古文:疋

《唐韵》即玉切。《集韵》《韵会》《正韵》纵玉切。并音哫。《说文》:人之足也。在下,从止口。注:徐锴曰:口象股胫之形。《释名》:足续也,言续胫也。《易·说卦》震为足。疏:足能勤用,故为足也。《礼·玉藻》:足容重。注:举欲迟也。

又《广韵》:满也,止也。《书·仲虺之诰》:矧予之德,言足听闻。《诗·小雅》:既沾既足。《礼·学记》学然后知不足。《老子·道德经》:知足不辱。

又不可曰不我足。《吴语》:天若弃吴,必许吾成而不吾足也。

又草名。《尔雅·释草》:虃,百足。注:音纤 。

又姓。《战国策》:足强。注:韩人。

又《广韵》子句切。《集韵》遵遇切。《韵会》子遇切。《正韵》将豫切,音沮。《论语》:巧言、令色、足恭。疏:足,成也。谓巧言令德以成其恭,取媚于人也。朱传:遇也。扬子《法言》:足言足容,德之藻矣。

又《管子·五行篇》:春辟勿时,苗足本。注:足,犹拥也。

又《广韵》:添物也。《类篇》:益也。《前汉·五行志》:不待臣音,复谄而足。

又《韵补》:叶子悉切。《易林》:欲飞无翼,鼎重折足。失其福利,包羞为贼。

字形书法

字形对比

书写提示

“口”小“〔图A〕”大。“口”,居上居中,上宽下窄。“〔图A〕”,首笔竖写在竖中线,短横写在横中线下侧,撇从横中线起笔,捺从撇上端起笔,捺脚超出上部,底部撇、捺持平。

书法欣赏

音韵汇集

韵书集成

(参考资料:汉典)

上中古音

(参考资料:汉典)

方音集成

注意:方言字音的声母和韵母用国际音标标注;各方言点的字音以当地城区中老年人口音为依据,仅作参考

(参考资料:《汉语方音字汇》、汉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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