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价格调整

更新时间:2023-08-11 15:19

转换价格调整是按一定方式对可转换债券发行时规定的转换价格进行调整。转换价格一般以债券发行条件确定日的前6天该公司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础,提高5—10%来确定。如果在转换请求期间,公司按低于时价的价格发行新股,或因股票分配、股票分割等发行新股票而使资产和收益未相应增加时,可转换债券持有者的债权将受到削弱。为了保护债权者的利益,就需要对转换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新的转换价格低于原来的转换价格,可转换债券的持有者可以多换股。转换价格调整方式分为转换价格方式和市价方式两种。

调整原因

调整转换价格的目的主要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调整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①为了防止因分配股票股利或资产重组等稀释股权情况发生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

②在股票市场表现不佳时,允许发行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将转换价格向下修正为原转换价格的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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