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1 12:53
对研制成功的软件申请著作权登记是对著作权人最大的保护,虽然著作权的取得是不以登记为要件,但是对于软件这样一种特殊的物质,因其具有易复制性、易更改性等特性使著作权人的权利很容易受到侵犯,国家为了更好的保护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鼓励软件著作权人对其研制的软件进行登记,并且对登记的软件著作权在国家政策上给予了很大的支持。
通过独立开发软件,对软件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通过合同约定、受让、继承、承受取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著作权登记。
·应提交在线填写的申请表打印件,签章应为原件。
·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
注:源程序和文档应在页眉上标注相应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等。
①代理人身份证明
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
②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的需盖公章)
·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③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
·委托开发的,应当提交委托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的, 应当提交合作开发合同;
·下达任务开发的, 应当提交上级部门的下达任务书;
·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 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
·原著作权人的企业被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其他企业享有著作权的,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注销登记证明、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其他证明;
·继承人继承的,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等。
·修改他人软件应当授权许可的,应当提交授权书。
(1)您填写软件基本信息采集表:我们会根据信息采集表内容为您整理需要盖章签字的材料 ;
(2)提供部分源程序(电子版):您提供该软件的WORD电子版部分源程序(前2000行 和 后2000行,共计4000行,最后一页为软件退出部分代码);
(3)提供手册(电子版):根据软件的不同类型,需要您提供WORD版软件使用操作手册 或者 软件设计说明书 ;
(4)盖章及快递:我们将电子版需要盖章的材料发给您,您盖章签字后快递至我公司;
(5)报送审查:收到材料后我公司将整理打印,装订后送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初审;
(6)版权中心复审:初审通过受理后审查31-35个工作日,约45-50天左右出审查结果并公告;
(7)公告发证:公告后发放证书,我公司收到证书后扫描给您确认;
(8)确认付款:您确认后您支付全部费用,财务核实后会给您快递证书原件和全额发票。
软件著作权查询是指对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已经登记完成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信息进行软件全称、软件简称、软件版本号、著作权人、登记日期等进行的档案或主题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