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03 12:52
轻于鸿毛(拼音:qīng yú hóng máo)是一个成语,最早出自于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
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
后世据此典故引申出成语“轻于鸿毛”。
西汉时期,有一位将军叫李陵,是汉初名将李广的孙子。司马迁与他同朝为官,很钦佩他的智勇和为人。
有一年,北方匈奴大举入侵,汉武帝派李陵协助国舅李广利率军抵抗。李广利出兵祁连山,李陵为了分散敌人的兵力,率领五千步兵从侧路进攻,结果被八万匈奴兵包围,李广利按兵不救。李陵率领部下奋力突围,最后因众寡悬殊,箭尽粮绝,被迫归降匈奴,汉武帝得知李陵投降匈奴后,不问事实真相,一怒之下,将他的全家处死。
司马迁得知后,十分震惊,他深知李陵的为人,相信李陵是不会不战而降的。况且李广利也有见死不救之过,所以他想汉武帝为李陵辩护。
恰巧,几天之后汉武帝有事找司马迁,司马迁迁直率地说出了他的看法。武帝正怒气未消,见他为李陵辩护,还有批评国舅李广利的意思,不由勃然大怒,下令对司马迁处以死刑,把他投人牢狱。
司马迁并没有就此倒下。他被捆绑手脚,戴上了刑具,剥掉衣服被鞭打,关在四面高墙的监狱之中。他说,这个时候见到狱吏就知叩头,碰上狱卒就胆颤心惊。为什么呢?是因为逐渐积累了对狱吏威势的恐怖所造成的。尽管如此,但他说自己没有贪生怕死,假如伏法而死,就好像九牛身上失去一根毫毛而微不足道,这和一只蝼蚁被踩死又有什么区别呢?而舆论也不能把我视为是为气节正义而死的,只不过认为我智虑穷尽,罪大恶极,不能自我解脱,终于被杀而已。在这关键时刻,司马迁讲出了这句名言:“人固有一死,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汉书·司马迁传》)其意是说,人总是要死的,有的死得重于泰山,有的死得轻于鸿毛,这是因为他们在死的作用方面有所不同。
按照汉代当时的法律规定,司马迁只有三条路可以选择:一是“伏法受诛”,由此结束了生命。二是出钱免死,当时赎死费高达五十万钱,相当于“中人之家”五家的家产。三是受腐刑,也就是处以割除生殖器的酷刑。选择哪条?马上去赴死吗?司马迁想过了,那太渺小了,这样死了像被弄死一只蚂蚁一样的不值得。重金赎死吗?“家贫,财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一言”。余下的只有一条路可走,忍受最大的耻辱,受宫刑,活下去,把《史记》写完。
人的生命没有贵贱之分,但是人的价值有高低之分。当一个人为了正义事业,为了广大百姓的福祉而牺牲生命,那么他的死比泰山还重,就像革命战争年代的那些英雄志士。反之,如果一个人为了一已之私而死去,那么他的死微不足道,甚至比鸿毛还轻,就像历史和现实中的那些食官污史一样。
“轻于鸿毛”指比大雁的毛还轻,比喻非常轻微或毫无价值。偏正式结构,在句中一般作谓语、宾语、补语。
“轻于鸿毛”也作“轻若鸿毛”“轻如鸿毛”。
宋·苏轼《制科策》:“天下无事,则公卿之言轻于鸿毛。”
清·夏敬渠《野叟曝言》一〇七回:“今又全已没,徒怼下官之直言,弃父母不顾,死轻于鸿毛,窃为小娘子不取也。”
唐·房玄龄《晋书·皇甫谧传》:“轻若鸿毛,重若泥沈,,损之不得,测之愈深。”
明·许仲琳《封神演义》六回:“梅伯死轻如鸿毛,有何惜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