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照血

更新时间:2023-04-02 17:53

辐照血是指经过一定剂量放射线处理后,淋巴细胞的DNA产生不可逆的损伤,并干预其正常修复过程,造成淋巴细胞丧失有丝分裂的活性和增殖,保全其他血液成分活性的血液制剂。通常是对全血、红细胞悬液(添加剂为红细胞)及各种红细胞制剂、人工及机采浓缩血小板进行辐照。用于血液制品辐照的射线一般有γ射线和X射线两种。γ射线辐照血主要用于预防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只发生于辐照的瞬间,在辐照完成后这种杀伤作用就不存在了,辐照后血液并没有放射活性,因此输给受体无任何放射杀伤作用,是相当安全的。

辐照血液的范围和适应证

TA-GVHD的病死率很高,又缺乏特异性治疗手段,因此该病主要以预防为主。首先临床医生应严格掌握患者输血指征,对输血并发症有充分的认识。尤其应避免亲属之间的输血和新鲜血液的输用。对高危人群必须输血或血液成分时应采用γ射线辐照的制品以有效预防TA-GVHD的发生。

1.辐照血液的范围

对TA-GVHD高危人群所输注的全血、红细胞、血小板、粒细胞都必须辐照。淋巴细胞离体后贮存于4℃,其有丝分裂能力可维持17~22天,所以有人主张新鲜血浆也应辐照输入。人类白细胞抗原(HLA)相合的机采血小板,对非高危人群输注也应辐照。冷冻红细胞、新鲜冷冻血浆、冷沉淀、白蛋白、凝血因子、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不必辐照。

2.辐照血液的适应证

(1)先天性免疫缺陷和早产儿需要输血或心外科手术的患儿、大量新鲜血液作血液交换、宫内输血、输母亲的血小板和输HLA配合的血小板患者需要输辐照血液。

(2)获得性免疫抑制的人群,如自体、异体骨髓移植或外周血干细胞移植患者,从放疗、化疗开始直到移植后3~6个月以CD4+细胞恢复为指征,应接受辐照的血液。急性白血病、霍奇金病各期治疗输血均用辐照血液,而非霍奇金病则不要。患者用嘌呤类药物治疗时应输辐照血液。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AIDS或实体瘤患者在强剂量放疗、化疗后,其免疫功能严重抑制,白细胞减少时应考虑使用辐照血液。

(3)接受Ⅰ、Ⅱ级亲属血液的患者所使用的各种血液制品输注前必须接受辐照。

辐照对血液质量的影响

1. 辐照对淋巴细胞的影响

近期报道用放射性核素氚胸苷(3H-TdR)掺入法测定T淋巴细胞转化和限制性稀释分析(LDA),证实25Gy辐照血液后T淋巴细胞增殖活力几乎降为零,但不能保证被完全灭活。

2.辐照对红细胞的影响

辐照后储存对红细胞代谢、功能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辐照红细胞输注后存活时间和24小时回收率(%)是衡量红细胞储存质量的关键参数。

3.辐照对血小板质量的影响

FDA推荐血小板允许在50Gy以下剂量辐照,规定可在血小板保存期间5天内任何时间辐照,并可以贮存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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