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认

更新时间:2022-01-15 08:52

辨认,读音biàn rèn,汉语词语,意思是指根据特点辨别,做出判断,以便找出或认定某一对象。

解释

1. [identify]:分析辨别并做出判断;

他的笔迹比较容易辨认。

2. [recognize]:辨别出或看出是以前知道的某事或某人。

辨认失散的兄弟。

出处

水浒传》第九一回:“﹝张礼﹞望下仔细辨认,真个是陵川耿恭,领着百余军卒,号衣旗帜,无半点差错。”

夏丏尊、叶圣陶《文心》十一:“不把‘辞’的意义辨认清楚,就胡乱使用起来。这使旁人听了觉得好笑,有时竟弄不明白他们说的什么。”

其它相关

侦查措施的辨认

1. 辨认的概念意义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和公安部《规定》,辨认是指在侦查中为了查明案情,必要时让被害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的一种侦查行为。

辨认对于核实案件有关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等具有重要意义。

2. 辨认的程序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各自管辖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分别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

(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3)多个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位辨认人单独进行辨认。必要时,可以有见证人在场。

(4)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人员或物品中,不得给辨认人以任何暗示。

(5)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辨认人不愿公开进行的,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侦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密。

(6)对于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主持和参加辨认的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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