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3 23:39
辽宁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0年,前身为辽宁大学法律系,是辽宁省第一所法学全日制本科教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
辽宁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法律系建立于1981年,当年就进行招生,与国内教育部所属重点大学的法学院系的建立与恢复几乎同步。作为当时省内唯一一所招收法律专业本科生的教学基地,集中了辽宁省内高水平的法学教育和科研人才。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历程,法学院形成了一支专业齐全、结构较为合理、教学与科研水平在省内具有很强优势的教师队伍。
辽宁大学法学院地处全国闻名的工业基地城市沈阳,其前身为辽宁大学法律系,创建于1980年,系辽宁省内第一所全日制法学本科教育基地和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拥有经济法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学一级学科。她汇集了辽宁省老中青三代高水平的师资力量,并从全国著名学校引进了一批极具教学经验和科研实力的人才,在国内省属院校的法学教育发展中居于领先水平。作为辽宁省法学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法学院20余年来共培养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万余名,随着辽宁大学纳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法学院确定了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教学科研发展为中心,师资队伍建设为基础的方针,整合资源,加强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法学院现有在岗教师52名,其中,正教授18人、副教授27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82.7%。有兼职教授10人、外籍客座教授4人。获得博士学位者(含博士在读)比例为69.23%,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4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1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奖者1人。除本科外,还设有硕士及法学一级博士点,此外还是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28个试点单位之一。
辽宁大学法学院系辽宁省内第一所全日制法学本科教育基地,是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建设单位、国家司法鉴定人培训基地。
辽宁大学法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学位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辽宁省创新团队——市场经济法保障团队、辽宁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经济法制研究中心、辽宁省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辽宁省特色学科建设工程提升计划)、国际法学(辽宁省特色学科建设工程培育计划)。博士点现开设有经济法、民商法、国际法三个专业。
郭洁,女,1963年生,辽宁省台安县人。法学硕士,产业经济学博士。辽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郭洁教授八十年代中期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师从江平、张佩霖、巫昌珍、杨振山、史越等大家组成的导师组,奠定了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后又师从黄继忠教授攻读产业经济学博士学位。
杨松,博士生导师,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得者。国家级精品课“国际经济法”负责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辽宁大学法学综合实训中心主任,省政府奖一二等奖获得者,省重点学科和“学科提升计划”经济法学博士点带头人。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等四个国家级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法学会副会长。第十四届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常委,辽宁省政协第十四届社会法制组委员。美国长滩加州州立大学高级访问教授。完成国家社科基金立项等课题10余项。《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撰文50余篇,被转摘10余篇。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国际经济法、经济法等领域。
刘杨,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辽宁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
张锐智,教授,兼任中国外国法学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制史学会理事、中国西方法律思想史学会理事、辽宁省国际经济法学会理学会理事、中国西方法律思想史学会理事、辽宁省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等职,在国内的法学研究方面享有一定声誉。1982年起在法律系任教,至今在讲台播撒生命32年,先后五次荣获辽宁大学优秀教师称号,1986年被评为辽宁大学“学生最喜欢的教师”。
2020年9月,被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表彰为2020年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