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09 20:28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是辽宁省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曾荣获辽宁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负责省政府会议和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或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各部门、外省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辽宁政务活动组织安排。
(三)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政府请示、报告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国务院和国家各部委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五)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六)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报告督查情况,指导协调和统筹规范政府系统督查考核工作,组织实施省政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各市政府和省政府部门的业务指标考核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省政府系统承办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八)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九)负责全省政务信息搜集、整理、报送工作,指导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十)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省政府系统政务舆情应对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组织省政府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对省政府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十三)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十四)承担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和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保密工作办公室)。负责会务、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工作计划和总结、会议纪要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省政府办公厅印章、信函的管理和使用,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法制等工作。
(二)秘书处。负责省政府和省政府党组会议、活动的计划、管理、审核和组织实施等工作,承办省政府会议和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会议的组织安排、服务保障和会议纪要、情况报告的起草核发等工作,承办或参与承办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和重要活动,指导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召开的会议,承办省政府领导同志内事活动安排服务及外事活动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省政府公务接洽接待、政务活动总体协调工作,负责省政府月份工作要点、省政府大事记、省政府《每日要情》起草、编发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文电处。负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文稿(含电报)审核、送批及收文分办、拟办、转办和催办工作,负责党政机要文电的分办、传阅、管理和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应归档材料的整理、归档,负责省政府印鉴管理,负责省市县(市、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印鉴的制发,负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机要通信、机要传输及省政府机关北陵集中办公区机要文件交换工作,指导全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综合一处。负责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文字综合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省政府有关重点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协调,负责省政府相关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负责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二处。负责对发展改革、财税、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协调、督办,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调研活动的协调安排、业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纪要的起草核发,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督办和办理情况反馈工作,负责省政府相关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省政府分管领导政务服务工作。
(六)综合三处。负责对商务、住房和城乡建设、外事等领域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协调、督办,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调研活动的协调安排、业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纪要的起草核发,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督办和办理情况反馈工作,负责省政府相关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省政府分管领导政务服务工作。
(七)综合四处。负责对公安、司法、金融等领域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协调、督办,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调研活动的协调安排、业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纪要的起草核发,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督办和办理情况反馈工作,负责省政府相关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省政府分管领导政务服务工作。
(八)综合五处。负责对工业、民政、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协调、督办,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调研活动的协调安排、业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纪要的起草核发,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督办和办理情况反馈工作,负责省政府相关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省政府分管领导政务服务工作。
(九)综合六处。负责对交通、应急管理、扶贫等领域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协调、督办,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调研活动的协调安排、业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纪要的起草核发,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督办和办理情况反馈工作,负责省政府相关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省政府分管领导政务服务工作。
(十)综合七处。负责对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广电等领域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协调、督办,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调研活动的协调安排、业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纪要的起草核发,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督办和办理情况反馈工作,负责省政府相关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省政府分管领导政务服务工作。
(十一)综合八处。负责对农业农村、水利等领域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协调、督办,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调研活动的协调安排、业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纪要的起草核发,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督办和办理情况反馈工作,负责省政府相关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省政府分管领导政务服务工作。
(十二)综合九处。负责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等领域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协调、督办,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调研活动的协调安排、业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纪要的起草核发,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督办和办理情况反馈工作,负责省政府相关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省政府分管领导政务服务工作。
(十三)新闻联络处。负责协调联络省政府宣传工作,编制省政府宣传工作要点,负责联系新闻单位对省政府会议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考察调研活动的宣传报道,组织指导省政府系统对省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省政府系统宣传工作进行督查考评。
(十四)建议提案办理处。负责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交办、综合、协调、督查、反馈、考评等工作,办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督办落实省人大代表议案、省政协建议案,组织协调省人大代表质询、询问的应询工作,负责与省人大、省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系。
(十五)信息处。负责全省政府系统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信息、资料搜集、整理、编报、反馈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指导全省政府系统信息以及向国务院办公厅信息报送工作,负责人民网省长留言板、省政府门户网站省长信箱以及群众来信办理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十六)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及相关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及应用,推进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资源的统筹利用,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进全省政府系统业务协同,开展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标准规范。承担省政府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政务公开办公室(省政府公报室)。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指导省政府公报工作,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依法依规答复公开申请,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指导规范全省政府网站管理及信息内容建设,开展政府网站普查,受理查处涉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投诉举报,收集全省政务舆情,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地区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承担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省政府总值班室。牵头负责省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相关重大情况,办理向国务院及省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指导、检查、考核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协助做好函电转办和衔接,负责领导干部外出审核、报备工作。
(十九)离退休干部处。负责省政府副省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省政府办公厅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十)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省政府驻北京、上海、广东等办事处人员管理和有关联络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处合署办公。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绩效考核办公室)。
(二十一)督查考核一处。负责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及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负责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的组织协调和国务院大督查约谈问责事项核查整改情况的督查考核,负责政府系统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督查考核,负责省人大、省政协、各民主党派省委、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对政府意见建议吸纳情况的督查督办,负责省委、省政府重要联合督查和省政府重大专项督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省政府督查工作的综合协调、计划管理和审批报备,负责省政府重要专项工作的督查考核,完成领导同志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督查考核二处。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负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府系统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负责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调研考察活动指示要求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负责省政府重要专项工作的督查考核,完成领导同志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督查考核三处。负责省政府党组会议、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负责全省性重要会议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负责省政府重要专项工作的督查考核,完成领导同志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督查考核四处。负责国务院及省《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负责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国务院约束性指标、省政府与国务院和国家部委签订的责任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负责各市政府和省政府部门的业务指标考核工作,负责公众评议、领导评价、省市互评、专项工作评价等综合评价工作,负责驻辽中直单位绩效考评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督查和绩效考核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负责统筹规范和综合协调全省政府系统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省政府重要专项工作的督查考核,承担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同志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督查考核五处。负责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省政府月份工作要点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负责省部央企、高校会商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负责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事项的督办考核,负责省政府重要专项工作的督查考核,完成领导同志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省政府办公厅应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现督考合一,推动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省政府宣传工作,为推动省政府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政务公开,指导各单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辽宁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政府秘书长兼省政府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厅主任:冯守权
辽宁省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办公厅副主任:周仁
辽宁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政府机关党组成员:亓伟鑫
辽宁省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办公厅副主任:杨涛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副书记、一级巡视员:申志斌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事宜提请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议、报省委批准。
【温馨提示】:本规定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2018年11月4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同时废止。
2017年11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1年4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室党支部被授予“辽宁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4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室党支部被授予“辽宁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21年7月,辽宁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党支部被中共辽宁省委授予“辽宁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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