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17 14:41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勘察研究院是一支集科研与生产于一体、融多项专有技术及多种勘探手段于一身,专业门类齐全、设备精良、技术力量雄厚的综合国有地勘队伍,是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
始建于1985年,地处沈阳市府广场。具有工程勘探甲级、工程测量甲级、地籍测绘甲级、地质灾害(勘查、设计、评估、施工、监理)甲级、固体矿产勘查甲级、地球物理勘查甲级、地质钻探甲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文物保护(勘察、设计、施工)甲级、土地整治(复垦)乙级、高标准农田建设乙级、安评和职评乙级、航务航道总承包贰级等资质。为全国百强地质队、省级文明单位、全国勘察设计“十佳施工企业”,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辽宁省工程勘察行业十强企业。是辽宁省安监局、国土厅、科技厅在非煤矿山、尾矿库和地质灾害领域的技术支撑单位。
在中科院院士何满朝指导下建立的具有省内一流科研水平的省重点实验室正在打造崭新的科技平台,为科技领先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企业坚持创新发展的理念,不断开拓市场,服务社会,扩大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逐渐形成了地质勘查、工程勘察、海上炸礁、岩土施工、尾矿库工程、地质灾害、文物保护、土地整治(复垦)、安评职评等专业化技术服务体系和工艺特色。先后完成了如沈阳地铁、国家矿山公园阜新海洲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多特大型复杂工程,受到地方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认可。获省部级优秀工程奖151项,其中国家银质奖2项,科技进步奖5项,国家专利24项,软件著作权登记1项,省部级企业工法15项。工作区域覆盖了全国各地,并承担了印尼、柬埔寨、老挝、几内亚、赞比亚、加拿大等矿产资源勘查、监理等工程。
历经多年的积累和沉淀,企业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团队文化,并成为推动创新发展的不竭之源。职工队伍已经成为学习创新型团队、科技管理型团队、及和谐开放型团队。企业置身于辽宁这块古老而又生机勃勃的大地,正在开启以一个新的充满希望的时代。
院长宋宝俊
1962年6月生,辽宁抚顺县人,研究生学历,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共产党员。2009年12月至2013年9月,任辽宁省有色地质局勘察研究院党委书记、工会主席;2013年9月至今任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院长,党委成员。
党委书记兼总工程师张维正
1967年6月生,山西应县人,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2年4月参加工作,中国共产党员。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省级优秀专家,有色系统工程勘察设计大师。1998年1月任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副院长;2008年6月任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2013年9月至今任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兼总工程师。
副院长兼总会计师赵丰
1974年9月生,黑龙江海伦人,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7年2月至2013年8月任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总会计师;2013年9月至今任辽宁有色基础工程公司经理;2014年2月至今任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副院长兼总会计师。2015年1月任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工会主席。
地质总工程师杨德江
1963年3月生,山东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二级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012年3月至今任有色勘察研究院地质总工程师。
副院长 肖明儒
1959年10月生,辽宁辽中人,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2015年2月至今任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副院长。
院长助理姚文生
1982年8月生,辽宁赤峰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200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15年2月至今任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院长助理。
一、管理部门的设置及主要职责:
1.综合处—文件收发,上、下情况沟通,公文起草,接待客户,会议(培训)筹备,办公(总务)品管理和发放。
2.人事处—人事管理,职称申报,注册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劳动工资管理。
3.财务处—负责国有资产、流动资产及日常财务的依法依规管理。
4.市场开发处—主要负责市场开发及经营、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的计划、协调、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
5.经营处—招、投标及合同管理,资质管理,预、决算管理,工程款清欠,数据统计,分包款项管理等。
6. 安全设备处—安全生产管理,生产设备、材料招标采购管理,办公设备采购和管理。
7.总工办—负责新技术开发与应用,技术质量管理,技术(QC)报优管理,培训和技能大赛,文书和技术档案管理。
8.科技开发处—协助总工办新技术应用和推广,负责重点实验室建设及科研课题的申报、管理,专利技术的申报。
9.设计处—负责工程项目设计,项目的前期可研及规划,体系文件的管理。
10.勘察处—负责工程勘察项目的实施、管理,分包队伍的管理,负责勘察项目工期、质量、安全、成本等控制,体系文件相关要素的贯彻和实施。
11.施工监理处—负责岩土工程项目、工程监理项目的组织和实施,负责项目工期、质量、安全、成本等控制,体系文件相关要素的贯彻和实施。
12.地质矿业处—负责地质(水文)项目的勘查,负责项目工期、质量、安全、成本等控制以及结题和报告的提供,体系文件相关要素的贯彻和实施。
13.物探处—负责地质勘查、工程勘察及管线(隐伏物)的勘察,负责项目报告的提供。
14.测绘处—负责各类项目的测绘和管理。
15.计算机中心—负责生产项目的内业资料与整理,负责计算机硬件维修和管理,负责网络、网站及相关平台的运转与维护,负责尾矿库在线监测平台建设与管理,全省非煤矿山项目报告评审的服务工作。
16.政工(监察)处—负责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和管理,负责院内各项决策、决议和决定实施中的督促和检查。
17.工会办公室—负责依据工会法管理工会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民主管理,负责工会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8.团委—负责团组织建设,组织青年开展有益的活动,推荐优秀青年评优、入党及提干,负责青年论坛的举办和管理。
19.车管中心—负责单位车辆的综合管理,负责因公务驾驶单位车辆人员的资格认定安全培训,负责交通安全事故的协调、保险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各分院及主要职责:
1.辽东北分院—负责沈阳、抚顺、铁岭、吉林地区的经营和生产工作。
2.辽东南分院—负责丹东、鞍山地区的经营和生产工作。
3.辽东分院—负责本溪、辽阳地区的经营和生产工作。
4.辽西北分院—负责阜新、朝阳、赤峰地区的经营和生产工作。
5.辽西南分院—负责锦州、葫芦岛、秦皇岛、唐山地区的经营和生产工作。
6.辽南分院—负责营口、盘锦、大连地区的生产经营工作。
7.北京分院—负责北京地区经营和生产工作。
8.青海分院—负责青海地区经营和生产工作。
9.黑龙江分院—负责黑龙江地区经营和生产工作。
10.山东分院—负责山东地区经营和生产工作。
11.新疆分院—负责新疆地区经营和生产工作。
12.山西分院—负责山西地区经营和生产工作。
13.新疆分院—负责新疆地区经营和生产工作。
14.深圳分院—负责深圳地区经营和生产工作。
15.内蒙古分院—负责内蒙古地区经营和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