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不华

更新时间:2024-08-16 11:16

泰不华(1304年-1352年),字兼善,号白野。初名达普化,又称达源化,达不华,回族。世居白野山,父塔不台历台州(今浙江台州)录司判官,遂举家到台州。元朝政治家、诗人、书法家。

人物生平

早年

泰不华,伯牙吾台姓,祖籍白野山(又做伯页山、白埜山),随父亲塔不台定居台州临海。自幼家贫,然而好读书,其父不通汉语,泰不华由临海的集贤待制周仁荣抚养、教育,后师从乐清李孝光延祐七年(1320年)为江浙乡试第一名。

元英宗至治元年(1321年)三月,泰不华对策大廷,为右榜赐进士及第(即状元),第二年授集贤殿修撰,曾参与岳、镇、海、渎的祭祀。泰定元年(1324年),泰不华任秘书监著作郎史。

元文宗于天历二年(1329年)建奎章阁学士院。天历三年,泰不华被任命为奎章阁典签,一年后改江南行台监察御史。之后又担任拜中台监察御史。当时御史大夫脱欢,仗势欺人、贪婪暴戾。泰不华上疏弹劾,脱欢被罢官。累迁至礼部侍郎、翰林侍讲学士。

元统元年(1333年),元惠宗(即元顺帝)即位,加封文宗皇后卜答失里为太皇太后,大臣燕铁木儿伯颜皆裂地封王。泰不华率领朝中同列上疏诤言:“婶母不宜加徽称,相臣不当受王土。”太后听后大怒,要杀倡言此事的人,泰不华面对在朝众官说:“此事由我发之,不敢索累诸公。”太后怒气消解后,感叹说道:“朝中有这样风气正、守成法的大臣,如泰不华这样,岂能有不信守祖宗行文立法呢。”赏赐他金币,以表彰泰不华的正直敢言。

后离京任佥河南廉访司事,不久调至淮西。随后任命他为江浙行省左右司郎中。

至正年间

至正元年(1341年),泰不华升任绍兴路总管。任职期间浙西遭遇洪灾,他建议中书省免去租税。在任上,他废官牛租,革除吏治弊端,令百姓实报田亩面积以均赋役、讲礼教、兴仁让,使越地兴利除弊。“太守达公兼善首新其政,自经界始分田授役,使千亩之家不得诡隐而逃,百亩之家能足食以自存。”

三年(1343)三月,开始修撰辽宋金三史。而后,泰不华应召入史馆,主要参与《宋史》的修撰工作。至正五年(1345年)十月,编修工作完成,泰不华擢升秘书卿,改任礼部尚书兼会同馆事。

五年(1345年),黄河决口,泰不华奉诏以珪玉、白马祭祀河神,但洪水没有止息。事后建议效仿宋朝置撩清夫,以铁扫撼荡泥沙,使随潮入海。同时建议疏浚黄河旧道,使黄河再度从彭城入海。朝廷从其言,但当时需要民夫屯田,因此他的建议没能落实。

八年(1348年),台州黄岩方国珍起兵造反,劫掠漕运粮。江浙参政朵儿只班奉命率领江浙水师镇压,一直追到福州五虎门,但朵儿只班在乱军中被方国珍俘虏,被方国珍强迫上疏请求朝廷招降。朝廷允许招安,并任命国珍兄弟官职,但方国珍不肯赴任。

九年(1349年),朝廷任泰不华为江东廉访使,命令他调查方国珍。泰不华在了解情况后,提出招捕之策,但没有被采纳。不久,改翰林侍读学士、知制诰同修国史。然后又离京任都水庸田使

十年(1350年)十二月,方国珍再一次烧掠沿海州郡。十一年(1351年)二月,孛罗帖木儿(并非中原军阀孛罗帖木儿)担任江浙行省左丞,驻屯庆元,因为泰不华了解方国珍,于是任命他做浙东道宣慰使都元帅,分兵镇守温州,以此夹击方国珍。不久,方国珍攻打温州,泰不华用火筏焚毁方国珍的船只,击退国珍水军。此后,孛罗帖木儿与泰不华约定在六月乙未日合兵讨伐方国珍。但孛罗帖木儿的水军在壬辰日先至大闾洋(今温州永嘉海域),官军不战皆溃,赴水死者过半,孛罗帖木儿被俘虏,反而在上疏中为方国珍辩解。

泰不华闻之痛愤,辍食数日。但朝廷不了解情况,又派遣大司农达识帖睦迩等至黄岩县试图招安方国珍。招安前夜,正逢中秋节,泰不华欲命壮士袭杀方国珍。达识帖睦迩当晚拜访泰不华,泰不华将计划告诉他后,达识帖睦迩说:“我受诏招降耳,公欲擅命耶?”于是便没有实行刺杀。招安时泰不华亲至海滨,遣散方国珍的军队,扣押他的海船、兵器,并授予国珍兄弟官差。不久泰不华担任台州路达鲁花赤

战死海上

十二年(1352年),朝廷征徐州,命江浙省臣招募防守长江。国珍以为是针对自己的,于是再一次入海叛乱。泰不华发兵扼守黄岩县的澄江(今永宁江),并派义士王大用接触方国珍,劝他归顺。国珍愈发怀疑,以二百艘小船突袭海门(今台州海门街道),入州港(今台州黄岩区王林洋村一带),攻打县城以北的马鞍山(今台州黄岩区马鞍山村)等地。泰不华和众人说:“吾以书生登显要,诚虑负所学。今守海隅,贼甫招徕,又复为变,君辈助我击之,其克则汝众功也,不克则我尽死以报国耳。”众皆踊跃愿行。

不久,国珍的姻亲陈仲达前来求和。三月庚子日,泰不华率部众乘船前往约定地点,但就要与方国珍相遇时,船只突然搁浅,于是叫陈仲达上前询问。在对质时,泰不华觉得陈仲达面色古怪,于是亲手杀死了陈仲达,随即向前与国珍水军搏斗,射死五人;敌军跃入船内后,泰不华又再斫死二人;敌军举槊来刺,也被他斩断。后来敌军想把他抓到到国珍船上,泰不华嗔目叱之,挣脱并夺走一把刀,又杀二人,后被槊刺中颈部而死,死后依然直立不倒,尸体被方国珍下令投入海中。终年四十九。

僮仆抱琴、临海县尉李辅德、千户赤盏、义士张君璧都在这场战斗中死去。泰不华死后,由于朝廷尚不知情,又被任命为江浙行省参知政事、行台州路达鲁花赤事。

此后三年,泰不华被追赠荣禄大夫、江浙行省平章政事柱国,封魏国公,谥“忠介”,并于台州立崇节庙以示纪念。如今台州黄岩区北长塘村唐门山有将军岩摩崖,山下临江处有“元魏国公泰不华墓”、崇节祠等遗迹。

人物逸事

传世作品

人物评价

史书记载

《元史·列传三十·泰不华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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