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6 13:40
《过去和现在》是2009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黄宗智
近百年来中国虽然在法律理论和条文层面上缺失主体意志,但在法律实践层面上,却一直显示了相当程度的主体性,今天可以明确并认可这种抉择,而不要陷于完全盲从西方现代主义霸权话语的心态之中。本书提倡实践历史的研究方法的目的,正是为了摆脱那种心态,是为了确立本书所涉及的法律实践所体现的传统法律的现实性以及立法精神上的主体性,由此来探寻中国自己的现代法律。
黄宗智,美籍华人。普林斯顿大学学士,华盛顿大学博士。自1966年毕业起即供职于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历史系,并因其在中国农村经济史研究方面有卓越贡献于1991年荣升“超级教授”。其后,转向法律史研究,再次发表两部开创性专著。1975年创办季刊《近现代中国》(Modern China),乃美国研究中国首要学术刊物之一。2003年在国内创办《中国乡村研究》学刊。2005年受聘为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讲座教授”;同时,担任清华大学人文与社会高等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最近几年多用中文写作,发表论文多篇。主要著作有《法律、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中国研究的规范认识危机》、《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以及此集所收论文。
前言
序:为什么要建立新的中国法律历史与现实的研究
第一章 导论:中国法律的实践历史研究
第二章 社区调解的过去和现在
第三章 集权的简约治理——以准官员和纠纷解决为主的半正式基层行政
第四章 离婚法实践——当代中国法庭调解制度的起源、虚构和现实
第五章 取证程序的改革:离婚法的合理与不合理实践
第六章 民事判决的过去和现在
第七章 法庭调解的过去和现在
第八章 中国法律的现代性
第九章 结论:历史与现实
引用材料
正文表
表2.1 华北二;:三个村庄的纠纷,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
表2.2 1950年至l990年松江县民事案件分类及离婚案件所占全部民事案件百分比
表2.3 甘露村、香山村、华阳桥乡纠纷,1984年至1990年
表2.4 1980年至l992年甘露村干部处理纠纷实例以及1990年华阳桥乡法律事务所处理纠纷实例
表2.5 河北省汝南县三里店乡宋村纠纷,1992年至2006年
表2.6 1980年至2005年民间调解纠纷数与民事案件数
表4.1 离婚案件的结果
表4.2 1950年至l985年奉贤县民事案件分类表以及婚姻案件所占民事案件总数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