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30 17:52
期刊从学术上划分级别分为:普刊和核心期刊。普刊通常指除核心期刊之外的期刊。核心期刊通常是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也包含科技类核心期刊和社科类核心期刊。
过期期刊就是过了发行期的期刊,比如三月份的杂志,到四月份就成为了过期期刊,它同时也是一种经营项目,许多人,将已经过期的期刊低价进回来后,再以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卖出去,这样从中获利。
从严格意义上说,期刊杂志并无国家级、省级的区分标准。因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早就声明:中国的出版物,只有正式和非正式之分,没有所谓国家级、省级等的等级区分,不论主办或主管单位是省、自治区、市级单位及其附属单位,只要能公开面向全国跨省发行,均可称为省级期刊。 在实际生活中,许多人通常将某刊物说成是国家级的,某刊物是省级的、省内的、市级的、内部的期刊。这种划分,在实际用途中有一定的对比意义。
而期刊中的省级和国家级之分主要是行政管理上的划分。通常国家级的期刊是指主管,主办单位为国家级单位。而省级期刊是指主管,主办单位为省级单位及其下属市级单位。但是,省级单位所发行的刊物有些是面向本市、省内以及作为内部流通的刊物,所以单就其主办或主管单位是否为省级,还不能区分其是否为省级刊物,而省级刊物其主办或主管单位也不限于省级单位。只有主办单位为省、市级单位及其附属单位且能面向全国跨省发行的正规期刊才能称为省级期刊。
我国有期刊8000余种,这众多的期刊在学科、主办单位、主管部门、质量、服务等方面千差万别,尽管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声明从未从行政角度对现行期刊进行过级别划分,但期刊之有级别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而且8000余种期刊没有级别上的区别是不可能的,不现实的。实际上期刊从来就有级别,这几乎是政府有关机构、期刊主办机构和作者的共识,只不过期刊级别的认定比较复杂,至今尚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和共同的分级目录。最传统的是按期刊的主管部门分级,1991年国家科委和新闻出版署联合颁发的《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就据此将期刊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期刊。70年代,核心期刊理论开始传入我国,到九十年代,核心期刊已为学界所广为熟知。与此同时,各种与期刊评价有关的大型数据库开始建立,由此得出多种期刊排行榜,很多高校科研机构也研究制定为已所用的核心期刊(或称重点期刊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了各种期刊等级评比。上述各种对期刊的分级评价,得出的排行榜和各种期刊表或奖励实质上也是给期刊分级。由此可见,期刊分级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如英国的《自然》和美国的《科学》就是全世界公认的一流水准的学术期刊,浙江大学医学院的科研奖励中规定,在《科学》和《自然》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万元),而期刊分级的研究与实践更是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多样化。这是期刊分级的最传统的方法,是使用的主要方法。按照这种分级方法,期刊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由代表国家科研水平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一般被认为是国家级期刊,省部级、地市级依此类推。
学术期刊按主管单位的不同,可以分为省级、国家级、科技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北大中文核心)、CSSCI、CSCD、双核心期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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