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10:42
运输标志又称唛头(Shipping Mark),它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英文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其作用在于使货物在装卸、运输、保管过程中容易被有关人员识别,以防错发错运。
运输标志在国际贸易中还有其特殊的作用。按《公约》规定,在商品特定化以前,风险不转移到买方承担。而商品特定化最常见的有效方式,是在商品外包装上,标明运输标志。此外,国际贸易主要采用的是凭单付款的方式,而主要的出口单据如发票、提单、保险单上,都必须显示出运输标志。商品以集装箱方式运输时,运输标志可被集装箱号码和封口号码取代。
运输标志的作用是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便于识别,以免发生错装、错运、错转、错交和无法交付等情况:当由于某种原因发生票货分离时,也便于港航工作人员能很快地确认货物所有人。
正唛是客人提供的,一般显示商品品牌,商品名称,合同号,型号,目的地名称等。
显示商品尺寸,毛重,净重等资料。用于客人收货拆柜后,辨认货物用。
运输标志的主要内容包括:
(1)收货人代号;
(2)发货人代号;
(3)目的港(地)名称;
(4)件数、批号。
此外,有的运输标志还包括原产地、合同号、许可证号和体积与重量等内容。运输标志的内容繁简不一,由买卖双方根据商品特点和具体要求商定。
鉴于运输标志的内容差异较大,有的过于繁杂,不适应货运量增加、运输方式变革和电子计算机在运输与单据流转方面应用的需要,因此,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简化国际贸易程序工作组,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货物装卸协调协会的支持下,制定了一项运输标志向各国推荐使用。该标准化运输标志包括:
①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文缩写字母或简称;
②参考号,如运单号、订单号或发票号;
③目的地;
④件号。至于根据某种需要而须在运输包装上刷写的其他内容,如许可证号等,则不作为运输标志必要的组成部分。
1、对于发货人及制造者来说便于管理、方便统计、合理地计算重量和体积,安排好运输防止出错。
2、对于监管人比如商检、海关等可以一目了然,便于按照批次监管货物,查验放行。
3、对于承运人从进仓到发货及运输中转、海空联运直至目的港,有参照性的清点交货,方便快捷。尤其散货混装时更为重要。
4、对于收货人一看外箱就知道内容,不用开箱就可以很快进入流通环节。
根据交通部的有关规定,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不需悬挂、装置运输标志。《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规定“营业性客、货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悬挂、装置运输标志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这是指交通部、交通部与其他部(委)颁布的规章中明确规定必须悬挂、装置的运输标志,主要包括客运线路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旅游客运标志牌、出租汽车顶灯、零担线路标志牌、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灯(牌)、大型物件运输标志旗(灯)。除此之外,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不得以未悬挂、装置运输标志为由,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另有规定的,只能适用于本辖区范围内,不得对外籍车辆实施处罚。
国际贸易中,运输标志一般由卖方设计时,并无必要要合同中做具体规定,但如果买方指定运输标志时,买卖双方须在包装条款中对买方提供运输标志的时间做出规定。若买方逾期尚未指定,则卖方可以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