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9 19:14
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是我国实行对外贸易管理的一种行政保护手段,是根据我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对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实行全面管理的制度,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政策、对外贸易计划和国内外市场的需求,以及承担有关国际公约义务,对进出口经营权、经营范围、贸易国别、进出口商品品种及数量等实行的制度。其中,实行进口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由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关于对限制进口货物实行配额或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制定公布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
我国目前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包括实行进口配额和许可证管理的机电产品、列入国家计划一般配额进口管理的商品、列入国家计划一般配额进口管理的商品、重要工业品和重要农产品中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以及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实行进口许可证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许可证验放。
国家通过有关部门用发放许可证的方式管制商品进出口的一项行政措施。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许多西方国家开始利用发放许可证等手段,限制和禁止进口国内能够生产的商品。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时期,西欧工业发达国家采用配额和许可证办法限制农产品、食品和工业品进口。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许可证制度的作用大大加强,不仅适用于进口,而且也适用于战略物资和紧缺商品的出口。战后,大多数西方国家仍保留了进出口许可证制度。进入80年代以来,西方工业国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进出口许可证制度作为灵活、有效的行政手段,倍受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并被广泛采用。
主要有:①在国际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各国大多采用奖出限入的政策。一般对进口管制较严,对出口限制则较宽,绝大多数国家仅对部分商品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②由于各国情况不同,实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的目的、范围和宽严程度也有不同。③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日益成为多功能的管制手段,已不仅是其本来意义上限制商品数量的方法,而且有时对商品的价格、支付方式、贸易方式、进出口的国别地区等方面的管制也起着重要作用。④各国实行进口许可证制度都是自动采用的,但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有时是由于别国的压力和为了履行国际协议而被迫采取的。⑤根据需要和客观条件的变化,各国对实行进出口许可证的范围可以随时加以改变。⑥由于国际经济集团的成立,许可证的使用范围已在某种程度上越过一国的限界。
通过实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可以发挥以下作用:①有效地贯彻一国对外经济贸易政策,对平衡国际收支起重要的调节作用。②保护和促进本国的生产发展。③维持本国进出口秩序,减少同外国贸易的矛盾和国际贸易往来中不必要的损失,稳定国内市场的供求关系。即(既能限制进出口商品的数量,又能限制价格、市场等。)④借以进行进出口统计。⑤为各国的外交政策服务。
为了便于进出口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大部分国家都对进出口商品采取分类管理办法,由政府有关部门公布商品分类清单并根据需要随时进行调整。有些国家,主要是一些发达国家,在商品分类的基础上还搞了国家地区的分类管理,实行差别对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1958年以前,对进出口商品全面实行许可证管理;1959~1980年,经外贸部下达的进出口货单即起进出口许可证的作用;1980年10月起,又重新开始实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