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士观政

更新时间:2023-10-18 21:59

官制名。即新科进士在正式铨补官职之前,先至京内衙门观察学习的制度。

清初原定:新科进士第一甲第一名除授翰林院修撰,第二名及第三名除授编修;二甲、三甲进士除入选庶吉士者外,其余分送各衙门观政三个月,再依次除授内外官职。顺治十五年(1658) 谕令二甲、三甲进士,除选庶吉士者外, 都除授为地方州县及推官。顺治十八年题准,停止进士观政,其制遂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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