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06 21:26
进贤县盐业分公司系南昌盐业公司的下属企业,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产品储运、批发经营业务。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1、监督检查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市盐业市场秩序;
3、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5、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全市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6、负责下属企业的管理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稽查大队。
进贤县盐务局局长、进贤盐业分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刘越明,负责局、公司全面工作,兼管:财务、人事;
进贤县盐务局副局长、进贤盐业分公司副经理:王建平,分管工会、盐政、食盐配送工作;
进贤县盐务局副局长、进贤盐业分公司副经理:郑安华,分管业务、办公室、综合治理、纪检监察、内保、计划生育、基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