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11 23:31
逆汇,亦称出票法,是顺汇的对称。由债权人或收款人出立票据 (如汇票等) ,委托银行通过其联行或代理行向异地债务人或付款人收取款项的汇兑结算方法。其特点是,票据传递方向与资金流动方向相反,国际贸易项下信用证、托收结算方式的收汇均属于逆汇。
对外汇银行来说,在逆汇方式下,客户向银行卖出汇票,等于银行付出本币,买进外汇。外汇银行接受收款人的托收委托后,就应通知其国外分支行或代理行,按照当日汇率向付款人收取一定金额的外币并归入其开在国外银行的外汇账产上。其结果,该银行国内本币存款账户余额减少了,而在其外币存款账户上却增加了相应的外币金额。
逆汇的特点是资金流向和结算支付工具的流向不相同。(如托收、信用证)
按照逆汇方式下的信用形式不同,分为
托收按有无附有货运单据,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
信用证的基本种类如下:
根据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可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根据受益人使用信用证的权力能否转让,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其它的还有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和背对背信用证等。
即出口人根据合同规定,按时将货物装运后,开具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委托银行代向进口人收取货款。
支付流程如下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