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13 20:56
选择逻辑(logic of preference)又称“优先逻辑”。是现代形式逻辑的一个分支。其目的是要把支配着概念‘宁选x而不选y’的形式规则加以系统化。在对选择逻辑进行符号化时可把选择性分为:(1)(强选择);宁选x而不选y,符号为:x>>y。(2)无差别:x和y无差别定义为既不是x>>y也不是y>>x,符号为: x≈y。(3)弱选择:选择x不逊于选择y,定义为:或者x>>y或者x≈y,符号为: x≥≥y。
若对所考虑的任一事项x,用一个实数来表示它的“优点的测度”,记作#(x),则上面的定义可写成:(1)x>>y:在#(x)≥#(y)。(2) x≥≥y:#(x)≥#(y) 。(3) x≈y:#(x)=#(y)。在构造选择逻辑时,假定所讨论的事项是命题p,q,1......在命题间引人一个选择顺序p≥q,表示宁选情形p而不选情形q,从而可对这些命题间的选择逻辑关系进行系统化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