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30 14:34
选点报告指在设计任务书规定的地区范围内具体确定建设场地位置的文件,也是建设项目生产技术条件及经济效果的综合论证。选点报告应由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在进行周密调查、勘察和多方案比较后写成,一经批准,即为设计的依据。
主要内容包括:
(1)选点的依据及经过;
(2)选点中所采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拟建地点的概况及自然条件;
(4)拟建项目所需原材料、燃料、动力、水源、交通运输以及协作条件等情况;
(5)各个选点方案的比较,包括各方案的优缺点,建设投资和经营费用的综合分析比较及论证;
(6)对建设地点选定的意见和当地政府对选点的意见;
(7)附有各项协议文件、拟建项目的地理位置草图、总平面布置示意图等主要附件。
选点报告要按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大中型项目如在设计任务书编审时已经选定建设地点的,可在报批设计任务书的同时审批;在设计任务书批准后选点的,新建工业区和大型项目需报国家城建部审批,中小型项目应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市、自治区审批,国务院各部直属项目和部属地方中小型项目的选点,应取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