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

更新时间:2024-09-15 15:31

选调生是各省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基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的群体的简称。

基本概念

发展历史

背景

选调生工作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当时的选调生是“革命事业接班人”的一部分。从高等学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始于上世纪60年代中期。1965年6月,国家高教部党委根据刘少奇同志建议,就分配一批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问题,向中央递交报告。中央非常重视,批准了高等教育部党委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建议起草的《关于分配一批高等文科毕业生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请示报告》,及时批转各地研究执行,全国选调生工作由此开始。

但“文革”开始后被迫中断。粉碎“四人帮”后,领导干部青黄不接。中共元老陈云提议下,中组部设立青年干部局,党中央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选调生制度被拾起,成为干部培养的重要手段。上世纪八十年代,选调生工作在全国展开。2012年,相当一部分高级党政干部是选调生出身。

按照党中央关于抓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要求,1980年以来,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重点培养。“选调生”到基层工作,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的后备人选,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根据习近平同志关于“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要坚持和完善选调生制度,精心挑选优秀大学生到基层艰苦岗位和复杂环境去锻炼”的讲话精神,今后选调生主要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毕业生中招考。

重要发展节点

2000年,中央组织部发布了《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选调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006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指出:进一步做好选调生工作,充实法官、检察官后备人才。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将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选调法律专业人才纳入选调生计划,会同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每年有计划地选调一批优秀应届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安排到基层院工作。西部各省(区、市)每年选调的人数一般不少于20名。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按照选调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安排好选调生的工作和生活,保证选调生安心基层,尽早成才。

2008年2月,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和完善选调生制度,精心挑选优秀大学生到基层艰苦岗位和复杂环境去锻炼”,随着2008年中组部下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暂行规定》,截止2012年底全国有近20万选调生活跃在广阔的基层大地。

进入2009年,随着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2部委《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选调生政策作了重要调整,将由原来的清一色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招考,转变为“主要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及其他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选调生招考政策的变化彰显了中央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用人导向,同时也释放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用人单位从基层一线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将逐步建立和完善。

2014年,全国大学生村官工作座谈会强调,要把选调生工作与大学生村官工作衔接起来,完善相关政策,规范操作办法,形成良性互动机制。同年,中央机关开始注重遴选优秀选调生。截止目前,全国有20余万选调生活跃在广阔的基层大地。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并号召“全党都要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关爱青年”。经过多年实践,选调生已成为一个优秀“品牌”,越来越受到各级组织和用人单位的欢迎,逐渐成为干部队伍的中坚力量。

2018年,中组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5月21日,中组部召开新时代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暨加强改进选调生工作座谈会。

选调机制

考试相关

报考事项

考试大纲

选调生录用考试作为各省市领导干部后备人才的录用考试自1988年实施以来,至今已经有了32个年头。在这18个年头里其考试的科目基本和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科目相同。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到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面向社会招考前的一段时期,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以天津市为例,这时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目前天津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题型完全相同,也就是说天津市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题型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还没有过任何的变化。在此期间,选调生录用考试同样采用的是《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这两大科目。直到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实施,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试科目明确规定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后,部分省市的选调生考试科目开始慢慢的向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科目靠拢,比如:湖北、山东等地,选调生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当然,还有部分省市的选调生考试还没有和国家的公务员录用考试完全一致,比如:重庆、天津等地,选调生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申论》两科。

《综合知识》的考试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

哲学部分主要考察的知识点有:哲学的基本问题、世界物质统一性问题、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实践论、认识论、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等内容。

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主要考察的知识点有:市场经济的基本常识(市场的基本功能、市场经济结构、市场规则、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宏观调控(混合经济)、供给与需求平衡、可持续发展战略等。

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主要考察的知识点有: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党的基本路线、经济建设的发展战略、三个代表及其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

四、法律常识

主要包括:《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等。

五、行政管理

主要考察的知识点有:行政管理体制与改革、政府机构与改革、《公务员法》、行政监督等。

六、公文写作与处理

一般包括:决定、指示、通报、通告、请示、报告、函、会议纪要、简报等。

七、本地地情及对策

要求考生根据本地情况结合自身所学知识来给予判断和解答。

《综合知识》的考试题型一般包括以下六种:

一、填空题

二、选择题(包括单选和多选)

三、判断题(是非题)

四、简答题

五、论述题

六、案列分析题

其中,填空题基本是取消了。论述题和案列分析题纳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的考试内容。选调生的考试题型以选择题(单选和多选)、判断(是非)题、简答题为主。从分值上看,单选一般占65-75分(总分100)、多选题:15-20分(总分100)、判断(是非)题:10分(总分100)、简答题:10分(总分100)。

选调工作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机关职位选调人选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基层一线锻炼不少于2年;乡镇(街道)职位选调人选在乡镇(街道)工作不少于3年,其间在村锻炼不少于2年。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VS公务员

选调生是公务员的一种,录用后直接为公务员编制。

选调生是省委组织部的后备领导干部,放到基层锻炼,人事权归省委组织部管辖,委托接收单位考评。调动范围是全省建有党组织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社团。可以理解成一种特殊的干部身份。

总的来说,选调生提拔速度比公务员快得多,一般本科毕业定科员,硕研定副科,博研定正科。但相应报考条件限制也比公务员高得多,首先是本科应届毕业生,本科阶段要求必须是党员,学生干部。相对来说公务员报考条件就松多了,达到条件即可。

选调生也属于公务员系统,但与普通公务员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定向选调生

定向选调生是指部分省份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定向选调一批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定向选调工作是省干部人才引进工作的一个新突破,是一条吸引高层次人才的绿色通道。

定向选调范围

选调标志

“选调生”新标志(LOGO),主要以“丝带”“星星”“划桨”等重要元素来体现选调生的整体形象。

标志将“选调生”拼音首字母“XDS”蕴含其中。丝带下方交叉处为“X”、右弧和“X”右上方组成“D”、下方为横写的“S”。飘扬的丝带寓意心情舒畅,渐变色寓意阳光照耀;星星象征着党的领导、中国梦及革命理想信念;右弧寓意选调生之路,即选调生起步基层、激扬青春、放飞梦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党和国家的关怀下茁壮成长;标志下方三条斜线呈现出众人奋力划桨之势,右弧寓意风满帆扬,展现选调生团结一心,艰苦创业,乘风破浪,直挂云帆的生动形象。标志对“D”表现最直观,D也是“地”的拼音首字母,丝带整体形象宛如俯瞰的草书 “干”字,又如飘逸的“十”字,结合左上角“星星”,寓意着十余万选调生仰望星空,脚踏实地,精于务实,实干兴邦!

标志欢快、灵动,传递着选调生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和奋发有为的无限活力,充分展示出选调生“平凡孕育伟大、奉献谱写人生、汗水铸就辉煌”的主题口号。选调生是中国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青春力量,整个标志喻示着中国青年运动的时代主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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