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4 11:22
根据省机构改革方案对省科技厅职能配置和我市科技工作的实际情况,通化市科技局只有划入的职能,而没有划出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
(二)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全市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四)落实全省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参与全省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组织实施全市重大科技项目,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负责省级科学技术奖、省政府友谊奖、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等的推荐工作。负责市级科学技术奖和成果转化贡献奖的评审组织工作。
(十四)承担全市科技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 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公文管理、重要文件起草和审核以及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保卫、档案、文印、信访等事务;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络运行和开发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国际科技合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研究实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负责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全市科技出国团组的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干部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方面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会、党务、纪检、审计、计划生育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监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负责制定全市技术市场的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市直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构和民营科技机构的审批;负责组织办理市直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负责技术市场的统计、分析;组织开展全市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无形资产评估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对技术交易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组织协调大型技术交易活动;负责技术交易仲裁。
综合计划科: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各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开发计划;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开辟科技经费渠道,筹措科技资金;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技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专项资金和各项科技发展资金等有关费用的预算、决算;推动科技经费的财务改革和财会制度的实施工作,对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贯彻落实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和规划;研究全市科技工作、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政策措施,创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组织研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动科研院所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起草有关科技法规和规章,围绕科技工作中心工作,开展软科学研究;研究提出加强有关技术合同仲裁,科技咨询等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科技人员有关政策,推动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及科普工作。
负责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验收、奖励、保密、技术出口工作及相关政策、条例和管理办法的研究起草。管理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负责对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工作。承担市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社会发展计划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科技攻关计划;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和可持续发展等科技工作。
高新技术科:研究提出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和重点发展领域;组织拟定我市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工业领域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工程;承担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推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
负责编制全市火炬计划发展战略、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筛选、审查、申报、编制火炬计划和火炬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协助火炬项目资金的筹措;负责火炬计划统计工作;负责省高新技术“百亿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对科技发展,高新技术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为解决问题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农业发展科:研究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农村发展方面的科技规划和计划。
农村发展方面的重大科技攻关计划;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指导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扶贫等涉及农村的科技工作。
负责编制全市星火计划发展战略、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筛选,审查、申报、编制星火计划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星火计划使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筛选,审定、申报和项目管理工作;协助星火计划项目资金的筹措;负责星火计划统计、培训和星火带头人选拔工作;负责星火计划密集区,星火支柱产业的管理工作。
局长:张德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