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28 03:58
中央银行以稳定物价为货币政策最终目标,并坚定地贯彻实施,可以为产出和就业增长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并增进整个社会的福利。但中央银行以稳定物价为目标的货币政策,经常被各种因素所干扰结果出现物价大幅上涨的现象,理论界把其称为通货膨胀偏差。
发达国家通货膨胀偏差存在的机理
现实观察和统计数据表明,市场经济总是在波动中运行,显示出明显的周期性。在经济波动运行的同时,总是伴随着物价水平的涨跌。凯恩斯学派把宏观经济的波动归因于总需求的变动,因而提出了加强国家干预、进行宏观调控的政策主张。20世纪70年代西方工业国家经济陷人滞胀的局面表明。宏观经济波动并非仅仅缘于需求波动,供给方面的波动、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在经济波动中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经济学家从不同视角、运用新的方法对物价波动的成因进行分析和评价,从而得出了新的结论。
(一)货币政策动态不一致性
动态不一致性又被称作时间不一致性,它是对动态决策行为特征的一种实证描述,是将博弈论应用于经济政策分析的产物。最早将“动态不一致性”概念引人经济学领域的是Strotz(1956)。由于这一概念对众多经济现象具有较好的解释力,所以很快成为经济学家们广泛接受和使用的理论范畴。基德兰德与普雷斯科特(Kydland and prescott l977,1982)的分析表明,相机抉择的宏观经济政策存在动态不一致性,会产生无效率的通货膨胀并据此提出了货币政策动态不一致性的概念。所谓货币政策动态不一致性,是指中央银行在当前作出的关于在未来一个时期所要执行的政策,等到实际执行时已不再是最优的了,因而需要对既定的政策加以调整。具体来说,在公众预期形成之前,对中央银行来说,零通货膨胀可能是最优的选择;当公众预期形成后,零通货膨胀已经不再是最优的政策了。在短期菲利普斯曲线存在的条件下,为了获得非预期通货膨胀对经济增长和就业增加的刺激作用中央银行将实行正的通货膨胀政策。在完全信息条件下,公众知道中央银行会这样做,因而货币政策是不可信的。
巴罗和戈登(Barro and Gordon,1983)的研究进一步丰富了货币政策动态不一致性理论。他们认为,当中央银行宜称将采用某个通货膨胀目标时,该通货膨胀目标是事前最优的,它使得社会损失函数达到最小。如果公众柑信中央银行的承诺,并按照这个承诺形成通货膨胀预期,随之设定名义工资,那么在给定名义工资下,先前所宣称的通货膨胀目标对中央银行而言就不再是最优的了。因为非预期的通货膨胀可以提高产出,中央银行可以违反自己的承诺,采用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来增加就业,即货币政策存在时间不一致性问题。公众也会考虑承诺者违约的可能性,从而提高通货膨胀预期,使得中央银行所宜称的通货膨胀目标从一开始就无法操作。最终导致通货膨胀偏差的出现。他们的结论是,相机抉择下的通货膨胀率要高于固定规则下的通货膨胀率。
传统经济理论在分析货币政策时,经常忽略政策制定者与政策调节对象行为之间的相互依赖和相互影响。实际上,货币政策行为及效应是政策制定者与政策调节对象在主、客观条件制约下进行的一种博弈行为。具有理性和完全信息的公众不会被欺骗,最后结果必然是中央银行的通货膨胀政策被经济主体预期到,并在借贷、工资、价格合同等经济活动中考虑进去,从而使产品成本增加,物价水平则由于成本推进而上升,宏观经济出现预期的通货膨胀。在这种情况下,突然改变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只能推高物价上涨,而真实产出和就业却不会发生实质变化。如果中央银行实行前后一致的货币政策,就会避免预期通货膨胀的发生,即执行货币政策的单一规则效果将会更好。
动态不一致性的研究试图解释一项稳定宏观经济的调控政策为什么会带来较高的通货膨胀,换句话说,既然认为稳定物价的政策是最优的政策,那么为什么不能一贯地坚持下去,结果制造出一定程度的通货膨胀呢?其原因在于:如果政府总是过分关心就业与产出,中央银行又总是屈从政府的压力而采用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其所承诺的稳定物价的政策就难以坚持始终,其货币政策必然具有通货膨胀倾向。为了获取非预期通货膨胀可能带来的刺激产出和就业、平衡财政预算与国际收支缺口的好处,在政府的千预下,中央银行便具有制造非预期通货膨胀的动机。这种本来承诺实行稳定物价的货币政策,执行的结果却是物价的波动,即为通货膨胀偏差形成的机理。
(二)政治性经济周期
最早提出政治性经济周期理论的是诺德豪斯(1975)、林德贝克(1976)和麦克雷(1977)。他们在分析了美国等国的经济波动和物价波动后指出,代议制民主国家的货币政策制定者对经济增长目标的刻意迫求会制造出政治性经济周期。执政党为了谋求连任,在选举前会指使中央银行采用扩张性的经济政策,如通过增加货币供应来刺激经济增长和降低失业,人为地制造出经济繁荣,以达到获得民众拥护和获得更多选票的目的。但过度刺激经济增长的政策毕竟不能长期持续下去,增发货币的后果在不久之后就会以通货膨胀的方式显示出来.因此不管在任党派连任成功还是其他党派上台执政,为了使通货膨胀预期不至于继续向上调整,都不得不采取紧缩性的经济政策来治理通货膨胀,从而带来产出和就业的下降。
阿莱西纳和萨克斯从另外一个角度解释了政治性经济周期和通货膨胀偏差存在的必然性。他们认为,意外的通货膨胀产生是因为存在两个党派.各有通货膨胀—失业组合的不同选择。虽然大选的结果并不确定,但不管哪个党派获胜,新一届政府上台后都面临着前任政府制造的“意料之外”通货膨胀。
消除通货膨胀偏差机理的构建
通货膨胀偏差问题的存在,需要相应的办法加以解决。早期的办法局限于单一规则胜于相机抉择的阐述。单一规则理论上可行,实践上却缺乏可操作性。于是一些经济学家跳出单一规则与相机抉择的优劣之争,另辟蹊径展开研究,提出了几种全新的消除通货膨胀偏差的方法,影响较大的有建立声誉约束机制、任命保守的中央银行家和实行委托—代理人方法。
(一)通过声誉机制约束中央银行行为
为了获得合作博弈的更优结果,中央银行需要建立起自己的声誉。这里的声誉一般被定义为中央钾行对通货膨胀的态度和行为。在公众对政策决策者偏好信息不完全的情形下,出于声誉方而的考虑,中央银行可能选择不制造通货膨胀。一些学者提出,如果存在某种约束机制,能够使中央银行在偏离其事先承诺目标时付出一定的“违约代价”,则自然会限制其采用扩张性货币政策。巴罗和戈登把政策动态不一致性模型应用于货币政策分析,提出了解释“经济滞胀”现象的完整理论模型。他们认为由于存在所得税和政府对最低工资立法的限制,劳动力市场不能完全出清,经济处于自然失业率状态。政府为了消除自然失业现象,往往会诉诸相机抉择的“意外”通货膨胀政策来降低工资和利率的真实水平,力求提高市场对劳动力和资本的需求,增加就业和产出水平。但由于公众存在理性预期,他们在签订各类经济合同时会把未来可能发生的通货膨胀因素考虑进去,这样就催生了成本推进的通货膨胀,最终的结果是通货膨胀增加了,就业和产出水平仍维持在自然失业率状态。他们认为,由于公众不可能永远被欺骗,他们会根据过去的经验来调整自己的预期,虽然一次欺骗会增加中央银行的短期收益,但未来时期内中央银行将受到惩罚。只有中央银行食言受到惩罚的损失大于或等于它食言可能带来的收益时,承诺规则才是可执行的。因此,他们提出,要建立声誉机制。
此后.拜科斯和德瑞菲尔又提出了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声誉约束模型。该模型假设中央银行行长的任期是有限的,但公众并不完全了解中央银行行长的偏好类型。只能在事后依靠中央银行执行的货币政策情况,来判断其究竟是坚定反通货膨胀的“强决策者”还是放纵通货膨胀的“弱决策者’。由于“强决策者”自始至终都会坚守事先的承诺,因而无须多加分析。至于“弱决策者”,为了平衡未来高通货膨胀的损失,在开始的时候不得不执行低通货膨胀政策,以此向公众传递自己可能是“强决策者’的信息。鉴于公众事前不能了解到中央银行行长的类型,因而“弱决策者“必须持续不断地向公众传递这种信息,才能确保自己的声誉不被破坏。
实际上,如果把中央银行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单期博弈过程拓展为无限期重复博弈过程,声誉约束机制就可以发挥作用。这是因为,当公众根据中央银行宣布的货币政策形成通货膨胀预期后,中央银行可以采取相机抉择或坚守承诺两种策略。其中,相机抉择策略虽然通过制造意外的通货膨胀提高了本期的产出和就业水平,但却损害了中央银行的声誉,公众将会因此提高对以后时期的通货膨胀预期,以“惩罚”中央银行、增加其未来的损失。中央银行了解到这一“惩罚’机制,自然就会为了避免未来的损失而选择坚守承诺的策略。通过声誉机制这种隐含的契约来约束中央银行的机会主义行为,可以形成一个合作博弈下的声誉均衡,其解优于非合作博弈的相机抉择结果。
(二)任命“保守人士”担任中央银行行长
利用声誉机制来约束中央银行执行前后一致的货币政策虽然有效,但是声誉机制毕竟是一种非正式契约。交易费用经济学证明,非正式契约虽然成本较低,但不能完全克服当事人的机会主义动机。正式契约虽然成本较高但其强制性和约束力更加严格。据此,任命“保守人士”担任中央银行家的方法被提了出来。
罗戈夫从最优合约理论的角度分析了货币政策委托—代理人问题。他认为,政府可以与中央银行签订一份稳定物价合约,这种合约可以是明确的,如将中央银行行长的工资收人与货币政策效果直接挂钩;也可以是隐含的,比如将货币政策效果与中央银行行长未来的职位变动相联系。在这种合约的约束下,即使中央银行实行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政府也可以通过最优的奖惩方式,将奖惩与可观察的变量如通货膨胀率、就业或产出等相联系,有效消除货币政策的动态不一致性以及通货膨胀偏差。
由“保守人士”来担任中央银行行长,之所以有助于消除通货膨胀偏差,是由于这个“保守”的中央银行家比政府首脑或社会公众更加厌恶通货膨胀,更偏好于稳定的价格水平。中央银行家的这种偏好设定明显不同于总统、首相等政治家的偏好设定,后者往往被描述为具有利用通货膨胀偏差来达到增加就业和产出的偏好。罗戈夫认为,通过任命以厌恶通货膨胀著称的“保守人士”掌管中央银行,利用他积极反对通货膨胀的个人素养,可以解决货币政策动态不一致性问题。中央银行家出于对信誉的考虑,会严格按照对公众承诺的货币政策目标行事,始终如一地执行低通货膨胀政策;公众出于相信“保守”的中央银行家的信誉,也会逐步向下调整通货膨胀预期,从而避免了预期通货膨胀的发生,这样就能够消除通货膨胀偏差。
(三)采用委托—代理人方法
为消除通货膨胀偏差,佩尔森和塔贝里尼、沃尔什等先后提出并发展了委托一代理人方法。他们认为,由于现实中经济个体不能直接选举中央银行行长,只能通过选举政府然后通过政府来选择中央银行行长,所以对于中央银行行长的选择实际上存在着多层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代理人方法是把政府和中央银行构造成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即把政府看作委托人,把中央银行看作代理人。中央银行行长作为代理方与政府就通货膨胀目标或路径达成协议并签订书面契约。契约中载明双方根据历史经验、现实情况和未来预期而确定的通货膨胀率,政府将货币政策的操作权赋予中央银行行长,由他所领导的中央银行代理履行。根据契约,中央银行必须受到以后与通货膨胀存在线性关系的惩罚条款的约束。如果实际通货膨胀率高于契约中所规定的通货膨胀率,中央银行行长应承担责任并接受惩罚。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在经济处于平稳运行时,中央银行能够制定与实施稳定通货膨胀的货币政策;而当意外冲击发生时,中央银行根据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需要.又可以操作不同的政策工具,用以消除不利冲击对经济运行造成的危害。这样,货币政策就可以兼具目标的可信度与操作的灵活性两种优势。
在委托—代理人方法框架内,虽然委托人与代理人双方对未来形势的复杂性都难以准确预测,但政府可以根据宏观经济情况以损失函数的形式要求中央银行承诺某个目标。政府给中央银行确定一个明确的通货膨胀目标值或目标区,中央银行则有权选择合适的政策工具来达到双方约定的指定目标。近年来委托—代理人方法在实践中已经得到运用,这就是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兴起。20世纪90年代后,通货膨胀目标制作为一种新的货币政策战略在许多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得到实施,成为回应政策动态不一致性的最重要制度安排。1989年《新西兰储备银行法》所确定的货币政策运作框架就具有这种合约性质。新西兰储备银行与政府就目标通货膨胀路径达成协议,储备银行完不成目标要接受惩罚,如中央银行行长被革职等。其他如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瑞典等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也采取了类似新西兰的做法。政府将货币政策工具的自由选择权赋予中央银行及其行长,由中央银行代理政府履行稳定物价的职责。根据委托契约,如果实际通货膨胀率高于约定的目标通货膨胀率,中央银行及其行长应承担责任并接受惩罚,如扣减薪水、解雇职位、名誉损失等。当然,也有一些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政府对中央银行失职行为没有明确的制裁条款,但达不到目标也会给中央银行带来信誉损失。实践表明,通货膨胀目标制把货币政策目标的稳定性与实现目标的手段灵活性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助于消除通货膨胀偏差。
1948年以来,随着中国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货币政策逐步成为我国最主要的宏观调控政策之一。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我国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但明确了货币政策最终目标并不等于就能保持物价稳定。在转轨时期,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稳定物价的货币政策目标往往难以为中央银行所坚持,通货膨胀偏差问题在我国同样存在。要运用通货膨胀偏差理论分析我国通货膨胀偏差产生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才能提出消除通货膨胀偏差的办法。
(一)多目标约束是货币政策动态不一致性的主要原因
1993年以前,我国货币政策目标表述为“稳定货币、发展经济”。在货币政策上实行双重目标,总会牺牲货币的稳定,以过量的货币供应来支撑经济的短期高速增长,这必然诱发较高的通货膨胀,然后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进行治理,结果是经济发展大起大落,稳定货币的目标也难以实现。
我国是一个经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央政府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总体目标下,各级地方政府采取的都是赶超型发展战略,基本做法就是把当地自然资源与银行信贷资源充分动员并结合起来,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发展经济。特别是在投资饥渴、软预算约束的条件下,各级政府为追求数量型的增长速度,想尽一切办法利用银行资金来实现高增长目标。在各级政府强力行政干预下,商业银行自主经营难以保证,中央银行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愿望难以实现,其结果是企业和政府倒逼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商业银行倒逼中央银行增发货币来支持经济增长,使中央银行难以对货币供应量进行有效控制,形成了1980、1985、1988-1989、1993-1994年几次通货膨胀的局面。其表现就是投资、贷款高增长—货币供应量高增长—物价水平高增长。“稳定货币’,为“发展经济’,让路,中央银行稳定货币的政策目标难以实现,出现通货膨胀偏差。
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把我国货币政策目标确定为“力求实现币值和物价稳定’。同年12月《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把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确定为“保持货币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我国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这一表述一方面强调了货币政策的单一目标是稳定币值、稳定物价,另一方面也没有将这一目标绝对化,体现了货币政策依靠稳定物价为经济增长提供金融环境,并促进经济增长的宗旨(孔样毅,2002)。1997年以后,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和国内需求不足的影响,我国连续几年经济增幅出现回落,物价指数也由正转负,出现了轻度的通货紧缩。在此形势下,理论界和政府部门要求货币政策发挥更积极作用的呼声又起,货币政策受多目标约束的问题再度出现。社会各界希望货币政策除了稳定币值外,对启动经济、增加就业、企业减负、社会稳定、增加出口、稳定汇率、乃至资本市场发展等都要有所作为。在各方压力下,中央银行不得不实行了名义上稳健、实际上带有强力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在政策累积作用下,伴随着新一轮经济的启动,2004又年又出现了较大的通货膨胀压力。
由此可见,要保持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保持物价水平的稳定,必须赋予中央银行稳定货币的单一目标,这在体制转轨和经济起飞时期尤为重要。中央银行只有始终如一地执行稳定币值的货币政策,才能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出宽松的金融环境,这是货币政策为经济发展做出的最大贡献,也是我国今后一个时期消除通货膨胀偏差的理性选择。
(二)由政绩显示引致的政治性经济周期是通货膨胀偏差形成的重要成因动,物价水平与经济周期波动同向变化,因而政治性经济周期在我国同样存在。
考察我国1978-2005年这一时期,经济增长由下降转为明显上升的转折点基本都发生在政府换届的时间,如1982年、1987年、1992年和2002年,只有1997年没有出现转折性回升。但1997年的情况比较特殊,东南亚金融危机在这一年爆发,国内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浮出水面,中央政府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问题,银行信贷被收紧,商业银行把降低不良信贷资产作为首要任务,因而出现了“惜贷”现象。在此形势下,地方政府动用银行资金发展经济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被切断,由此影响到国民经济在1996年结束了一个周期之后,在1997年未能得到回升,而是沿着下滑的通道继续前行。除此特例之外.政府换届的当年或第二年,总是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回升。进一步考察会发现,政府换届时间与经济景气循环的转折点十分吻合,每个景气循环周期为5年左右。
我国经济的周期性波动显示出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地方政府具有追求经济增长的强烈意愿,因为经济增长是政府政绩和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经济增长率的高低成为一些地方官员是否得到提升的关键指标;二是政府换届前后的领导班子具有相对更高的经济增长目标追求,尤其是各级地方政府的新任领导人,都会将经济的更高增幅作为任期目标;三是政府换届后,新一届地方政府之间会展开以追求职位晋升和本地收益为目标的比赛,其结果是社会投资总蠢超出中央政府意愿的投资总量,物价水平也超出经济承受能力和公众心理承受能力的范围,此时中央政府就会进行宏观调控。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基本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动用行政手段,暂时上收地方政府的部分权利,如项目审批权、土地审批权等,并以红头文件或召开会议的形式进行指令下达;二是运用市场化手段,通过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等手段对过热的经济进行调控。中央政府的强力调控措施会使经济的上升趋势发生转折,使过热的经济进人降温减速阶段。这一转折点基本出现在政府换届后2一3年的时段内。此后直到下次政府换届的时段,则为经济增幅下降阶段,物价水平随之从高位回落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
由于我国不存在多党执政问题,干部的晋升主要由上级领导及组织部门决定,各级党政领导人的目标函数不是选票最大化而是政绩信号显示的最大化,政绩考核机制决定着政府官员的偏好。伴随着换届选举而出现的投资冲动是造成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重要原因,这一投资冲动的推动力不是来自于中央政府或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而是来自于各级地方政府为迫求政绩而产生的大干快上举措(范方志,2005)。由此可见,我国的政治性经济周期与西方国家的形成机理不同是各级政府换届之后,新领导人为了显示才干和取得政绩,以便获得升迁而进行项目投资,从而制造出投资需求扩张,并倒逼或说服商业银行进行贷款投放,造成事实上的扩张性货币政策。这种倒逼机制使货币供应爱增加所带来的经济景气不久就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出现,为了社会稳定并使经济增长不致严重超出国力,中央政府不得不借助于中央银行实施紧缩的货币政策,对过热的经济和过离的物价水平进行调控,这成为历届政府执政中期到执政后期经济增长放慢和通货膨胀压力缓解的原因,而由于政策力度和政策惯性所造成的实际产出与潜在产出缺口,则成为控制通货膨胀所付出的代价。
消除我国政治性经济周期所导致的通货膨胀偏差最根本的是要改变目前的干部考核和晋升机制,落实《商业银行法》所明确的商业银行自主经营权,使银行系统与各级地方政府适度隔离,切断地方官员政绩追求与银行信贷资金供应的渠道。当然,增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包括进一步落实货币政策目标的独立性和政策工具运用的独立性;把事后抑制通货膨胀的政策操作转为事前对通货膨胀苗头的预调和微调;通过制度安排和契约方式督促中央银行积极履行稳定物价的职责,对消除我国通货膨胀偏差也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