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19:54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辖蓬溪、射洪、大英、船山五个县区局和直属、开发区两个分局,整合后有39个工商所,现有干部职工645人,市局机关干部职工61人。
遂宁市工商局辖蓬溪、射洪、大英、船山五个县区局和直属、开发区两个分局,整合后有39个工商所。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现有干部职工645人,市局机关干部职工61人。挂靠遂宁市工商局的社团组织有:遂宁市消费者协会、遂宁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遂宁市广告协会、遂宁市诚信促进会。
办公室
人事教育科
计划财务科
政策法规科
机关党委办公室
企业登记监督管理科
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
商标监督管理科
广告监督管理科
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
合同监督管理科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
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监督管理科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公平交易执法分局
企业注册分局(行政审批分局)
遂宁市市场主体信息管理分局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承担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信息等责任,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对市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十四)指导局直属单位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及相关协会工作。
(十五)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市政府和省工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遂宁市明月路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