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4-02 23:46
ㄉㄠˋ ㄍㄨㄢ 道官
道官是由古代政府任命或许可的,由男、女道士担任的道教各级管理者。根据《汉天师世家序》记载,创教之初,道教创始人张道陵“迁鹤鸣山,感玄元老君屡受经箓之法。于是分形示化,复立二十四治,增以四治,以应二十八宿。”“治”是早期道教的传教区,诸“治”的各级管理人员,在教内称“道官”。东汉末道士张鲁,在其政权辖区内也置道官,设有“祭酒”。可见,道官这一称谓在道教创立之初就在教内出现了。但天师道只在民间下层流行,有的道教组织甚至发动过农民起义,反抗统治者,其组织自然不会被官方认可。因此,天师道的祭酒,实际上是道教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与其说是道官,不如说是道职更为恰当。
南北朝时期是道教官方化的开始,也是道官制度发展的第一个重要转折时期。公元216年,张鲁辞世以后,北迁的道官祭酒们“人人称教,各作一治”,道官世袭之风渐长。因此,一些道门领袖如陆修静和寇谦之等,对道官制度进行了改革。寇谦之是北魏嵩山道士,在魏太武帝的支持下,改革道官制度。首先,在政治上,主张抛弃反政府的倾向。他要求包括道官在内的道士们兼修儒教,佐国辅命。其次,在道官的传承方面,以师徒相传制取代世袭制。在道官的行为规范方面,严禁道官掠夺道民的财富,废除道教中盛行的“黄赤之术”(即房中术),净化道官队伍的修行环境。陆修静是南朝刘宋庐山道士,其改革纲领《陆先生道门科略》提出整顿道官制度的具体措施,如规定道官依功受箓、按级升迁、不得自行署职、取消道官世袭的特权等。陆修静还提倡道官“着法服,别贵贱”,试图从制定道官的法服入手,重塑道官的权威。改革后的道教抛弃了道教与世俗社会不容的因素,因此得到了政府的重视,使道教从民间宗教转变成为合乎封建统治阶级需要的官方宗教,促成了道教向社会上层发展。
自南北朝始,朝廷始设相应的道官机构并委任官吏,管理道门事务。这一时期,也是道官从教职转变为官职的开始。道官衙门从此成为政府部门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为了便于管理道教,历朝政府在实践中总结出“以教治教”的政策。即在中央及地方相关部门的统辖下,由道教内部各级首领自行管理教门事务。这种努力以隋朝把道门修行的师号威仪纳入道官体系开始,以元朝大德八年(1304年)第38代天师张与材加授正一教主、主领三山符箓为最终完成的标志,道教才自上而下地实现了道教的道阶与世俗社会的官阶的最终结合。道官也由此从教职完全转变为官职。
据 《事物纪原》 “道箓” 条载:“《续事始》引《仙传拾遗》载, “隋文帝始以玄都观主王延为威仪, 唐置左右街。”隋朝的道教管理部门是鸿胪寺下属的崇玄署,隋炀帝建立,置令一人,负责管理京城及诸州道士簿账等事。隋朝始设威仪道官,充当道门威仪的有道士王延等。唐承隋制,又将崇玄署改隶宗正寺。唐朝道官大体上以分布在全国的各级威仪使为主,中央道官承隋制称道门威仪。此外,又有地方威仪或宫观威仪。宫观的出现,是道教向成熟宗教转变的标志。
《隋书·志二十三·百官下》鸿胪寺统典客、司仪、崇玄三署。各置令。二人。崇玄则惟置一人。典客署又有掌客,十人。司仪有掌仪二十人。等员。
唐代政府为了加强对道教的管理,以适应中央集权发展的要求,建立了较为成熟的道官制度,在全国设置了道门威仪、道门大德、道门教授等专任道官职位,以实现国家对道教的有效控制和管理。在道官的选拔上,采取较为严格的选拔程序, 其专任职官多由道士兼任,实行其宗教内部自治与外部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但专任道官的内部自治性仍较为突出。
(一)道门威仪
唐代的道官继承了隋代道门威仪一职。在京设有左右街道门威仪,管束在京诸道观道士,各郡县、道教名山、重要宫观也设道门威仪一职,以监察本地、本山、本观的道门事务。在京道门威仪为最高道官职位,不仅兼领京城道士,而且也负有兼领全国道门之责。唐玄宗时, 始见有道门威仪之设。唐玄宗开元年间, 司马秀“检校道门威仪”,天宝年间,还有道士萧玄裕“检校道门威仪”等。道士申普约先后出任肃宗、代宗朝的道门威仪; 唐敬宗宝历年间,道士赵长盈担任道门威仪; 僖宗中和年间,道士杜光庭任职道门威仪。从中可以看出,在京的道门威仪基本由道士兼任。唐代后期在京的道门威仪分设左、右街, 分属左右街功德使管辖。据 《事物纪原》 “道箓” 条载:“《续事始》引《仙传拾遗》载, “隋文帝始以玄都观主王延为威仪, 唐置左右街。”元和二年 (807年)以“左右街功德使”统一管辖僧道之事。京城的道官道门威仪也分置 “左右街”,如敬宗太和年间,郄玄表曾任“左街道门威仪”,尹嗣玄曾任“右街威仪”。地方道门威仪一般按照政府的行政区划实施分区管理, 这就意味着唐代道官实质上已经纳入国家社会管理的范围。地方道门威仪一般的管理范围为一个都、府、州或县。开元年间, 道士张探玄就曾经任“东京道门威仪”一职; 大历年间,紫极宫道士叶修然为括州“都检校道门威仪”。也有道士执掌几个县,如天宝中,田名德为“检校奉先等县威仪使”,管辖的范围为富平、奉先两县。重要道教名山等也设道门威仪。如茅山道士孙智清、郑启遐、邓启霞等人先后担任过“茅山道门威仪” 一职。除了京城、地方州县、道教名山等设道门威仪外, 某些重要的宫观也见有 “威仪” 一职, 如 《道教金石略》 中所见有中宗时道士成正因任“易州紫烟观威仪”; 玄宗开元年间, 道士张湛为 “□□观威仪”; 天宝间,道士元丹丘为 “西京大昭成观威仪”等。
唐代所推选的道官道门威仪多以道士担任。政府对道门威仪的选拔是非常严格的, 在京道门威仪一般由皇帝亲自任命, 如王探玄在 “( 开元) 廿一年诏为东都道门威仪使。”又 “( 天宝) 十四载四月, 道士王虚真卒,赠洞微先生。虚真东明观道士, 以箓得见。帝方崇玄言,颇重之。俾为道门威仪、翰林供奉、赐紫帔, 监领诸道士。”由此可见, 政府对道官选拔之重视。担任道门威仪的道官多是当时的著名道士, 如 “道门威仪赵常盈, 遍得先生之学, 与符洞幽、周元德、晏元寿、董太 珣 等, 或 关 尹 受 教, 或 庚 桑 为 役, 有 年 数矣。”道门威仪也有名门望族后裔, 东京道门威仪张探玄乃 “正一真人道陵师君之胄也。……曾祖俨,周襄国紫州剌史。大父干, 随平州司马, 袭封朝阳县开国子。父睿, 遭季世乱离, 终身向晦。”唐代所推选的道官道门威仪未见有以俗人担任, 这可以说明唐代的道门威仪一职是为道士专任之官。
( 二) 道门大德
中国古代 以 “大 德” 尊 称 德 行 高 尚 的 人, 例 如,《礼记·中庸》云: “故大德必得其位。” 《孟子·离娄上》曰: “天下有道, 小德役大德, 小贤役大贤。” 佛教传入中 国 以 后, 也 以 “大 德” ( 梵 语 为 “婆 檀 陀”Bhadanta) 尊称年长德高的僧人, 后世遂以 “大德” 泛指称德行高尚、擅长经义的僧人。唐代, “大德” 一成为僧官职位, 唐初高祖时代不置僧署, 曾以十位 “大德”纲统僧务, 大德的人数有一定的限额, 凡有阙即补成为定例, 实际上已经具有了僧官的性质 。道教中获得 “大德”称号者均为帝王宠幸的著名道士, 在道门中享有一定的权威。唐代的道门大德也经常被授予一定的名位, 或者赋予大德 “纲统” 道门事务的权力,故此也具有道官的性质。
唐代对道门大德的选拔有严格要求。《旧唐书·职官志》“鸿胪寺卿条”记载: “凡天下寺观三纲, 及京都大德, 皆取 其 道 德 高 妙、为 众 所 推 者 补 充, 申 尚 书 祠部。”推举大德的任务由鸿胪寺卿负责, 最后报由尚书省祠部来审核。开元年间, 景龙观法师田仙寮,“择仙侣之疏明, 奉祖庙之禋洁, 以先生为大德, 实纲统之”。从这些材料中可以看出, 道德在道门大德推举中至关重要。除了按照上述程式推举之外, “大德” 职位也可由皇帝钦赐的形式产生, “( 睿宗) 文明元年,( 昭成观张若讷) 属上皇上升, 卒哭之日, 沦言度人, 尊师入道,常有规矩, 举为大德。”此后被赐予 “大德” 的道士渐多, 以京城景龙观的大德为最多。据 《道家金石略》统计, 中宗景龙年间, 景龙观即有 “大德” 曹正一; 开元初, “东京道门威仪” 张探玄诏补 “西京景龙观大德”, 该道观还有 “大德” 杨琬; 僖宗 “恩 赐 阳 平 山 主 吕 延 紫 衣, 仍 补 内 殿 焚 修 大德。” 从 “诏补”、“补”、“举”、“纲统” 等词看, “大德” 之号并非仅为 “尊宿” 之称, 而是遵从选授制度、掌握一定实权的道门职官。
( 三) 道门教授
道门教授是唐代专任道官, 其掌管道士教育事务。北魏道武帝曾设仙人博士一职, 实质上是一种学官称号。到了唐代, 由于道学的地位再次被升高, 国家重视道教教育, 仿效儒学教育新设道门教授一职。 “教授” 一词为古代学官名, 汉代武帝独尊儒学, 在京城太学中设“教授” 一职, 唐代以老子为先祖, 以道教为国教, 非常重视道士的教育, 曾开道举为科举考试的一科, 并设“崇玄学”, 置崇玄馆博士、助教、学士等。据 《玉海》卷一百二十四 “唐宗正寺”载:开元二十五年,置崇玄学于玄元皇帝庙。天宝元年,两京置博士、助教各一员,学生百人,每祠享,以学生代斋郎。二载,改崇玄学曰崇玄馆,博士曰学士,助教曰直学士,置大学士一人,以宰相为之,领两京玄元宫及道院,改天下崇玄学为通道学,博士曰道德博士,未几而罢。宝应、永泰间,学生存者亡几。大历三年,复增至百人。
唐代规定以 《道德经》为上经, 崇玄学主要是推行《道德经》 教育, 培养道教人才, 专门研究 《道德经》者称为道德博士, 以区别于唐代的各学科博士。唐代所设的 “两街道门都教授”、 “左右街道门教授” 等职位,从 “博士”、“先生”等词来看, 可能是一种掌管道士教育等事的道官职务, 这种称谓在同时期的佛教职官中也存在。唐中后期, 吐蕃占领时期的敦煌地区, 出现一种称为 “都教授” 的僧官, 据学者考证, “都教授” 是当时沙州地方教团的最高僧官, 即是归唐后的僧官 “都僧统”。比较唐代道官的 “两街道门都道门教授”与僧官的 “都教授”, 似乎具有某种程度的巧合性, 但两种职务并非属于同一执政政权系统之内的, 也让人们对 “道门都教授” 的官职性质深感迷惑。从表面上看,两者或有某种借鉴, 而它们的形成是否有共同渊源, 还需要进一步考证, 但可以肯定的是, “都教授” 名称在唐代已经是一种宗教职官。唐代道士赵归真就曾担任过这一职务。敬宗宝历二年 ( 825 年) , 以 “太清宫道士赵归真充两街道门都教授博士”, 武宗会昌四年( 844 年) 三月, 又诏 “以道士赵归真为左右街道门教授先生”。及会昌六年 ( 846 年) , 赵归真因献丹毒死武宗, 遂被仗杀流放, 由于种种原因此后这一道官职务未见有继任的记载, 其选拔程序也无从考起。
宋朝是道官制度发展的高潮时期。经过六朝以及隋唐近五个世纪的不断完善,道官制度已趋于成熟。政府建立了完备的道官管理机构。奠定了后世道官制度的总体格局。宋朝设有三级道官机构管理道教事务。第一级:京师道录院。道录院(司),是中央道教管理机构。曾隶属鸿胪寺,政和六年,改隶秘书省,建炎三年,并入尚书省祠部。由道士担任各机构的道官。在京师道录院供职者,如熙宁年间的右街副道录陈景元以及光宗时的左街道录留用光等都是当时著名的道教学者,对道教教义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第二级:地方道正司。地方分路、州(府、监、军)和县三级。政府在诸州监军设通判、都道正、都监等道官,管理本地区道门公事。第三级:基层宫观。宫观道官的称谓有知宫观事、观主、都监、住持等。
据《宣和遗事》记载:“ 政和四年春正月,置道阶品秩,凡二十六等……又置道官……凡十六等。”
北宋道阶:中大夫六字先生太虚大夫,中奉大夫四字先生清虚大夫,中散大夫二字先生紫虚大夫,朝议大夫六字法师碧虚大夫,奉直大夫都道录冲虚大夫,朝请大夫四字法师太素大夫,朝散大夫二字法师元素大夫,朝奉大夫行道录正素大夫,朝请郎守道录太虚郎,朝散郎试道录清虚郎,朝奉郎行副道录紫虚郎,承议郎守副道录碧虚郎 奉议郎试副道录冲虚郎,通直郎行都监太素郎,宣教郎守都监元素郎,宣义郎试都监正素郎,承事郎行副都监翠微郎 ,承奉郎守副都监碧落郎,承务郎试副都监丹台郎,承直郎行校仪左华郎,儒林郎守校仪右极郎,文林郎试校仪琼台郎,从事郎行守阙校仪南昌郎,从政郎行守阙校仪南华郎,修职郎试守阙校仪丹林郎,迪功郎试守阙校仪金坛郎。
道职如文臣带贴职:冲和殿侍晨同中大夫,葆光殿侍晨同中奉大夫,燕颐殿侍晨同中散大夫,蕊珠殿侍晨同朝议大夫,凝神殿侍晨同奉直大夫,葆光殿校籍同朝散大夫,蕊珠殿校籍同朝奉大夫,凝神殿校籍同朝请郎,燕颐殿撰 同朝散郎,蕊珠殿授经同朝奉郎,凝神殿授经同承议郎。
《续通志·职官略》载:金代管理道教,“于帅、府置司,正曰道录,副曰道正,以三年为任”。
为了争取江南道教各派,建立并且巩固统一的帝国,元朝政府对道教实行扶持的政策。在中央崇道政策的指导下,元朝道官衙门的设置呈现出新的特点。即在集贤院统辖下,各道派划片置署,分区域管理道教。
集贤院,秩从二品,掌提调学校、征求隐逸、召集贤良,凡国子监、玄门道教、阴阳祭祀、占卜祭遁之事,悉隶焉。国初,集贤与翰林国史院同一官署。至元二十二年,分置两院,置大学士三员、学士一员、直学士二员、典簿一员、吏属七人。二十四年,增置学士一员、侍读学士一员、待制一员。寻升正二品,置院使一员,正二品;大学士二员,从二品;学士三员,从二品;侍读学士一员,从三品;侍讲学士一员,从三品;直学士二员,从四品;司直一员,从五品;待制一员,正五品。二十五年,增都事一员,从七品;修撰一员,从六品。元贞元年,增院使一员。大德十一年,升从一品,置院使六员、经历二员。至大四年,省院使六员。皇庆二年,省汉人经历一员。后定置大学士五员,从一品;学士二员,正二品;侍读学士二员,侍讲学士二员,并从二品;直学士二员,从三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二员,从七品;待制一员,正五品;修撰一员,从六品;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掾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宣使七人,典吏三人。
道录司掌天下僧道。在外府州县有道纪等司,分掌其事,俱选精通经典、戒行端洁者为之。神乐观掌乐舞,以备大祀天地、神祇及宗庙、社稷之祭,隶太常寺,与道录司无统属。
洪武元年立玄教院。四年革。五年给僧道度牒。十一年建神乐观于郊祀坛西,设提点、知观。初,提点从六品,知观从九品。洪武十五年升提点正六品,知观从八品。凡遇朝会,提点列于僧录司左善世之下,道录司左正一之上。十五年始置道录司。各设官如前所列。道凡二等:曰全真,曰正一。设官不给俸,隶礼部。二十四年清理释、道二教,限僧三年一度给牒。凡各府州县寺观,但存宽大者一所,并居之。凡僧道,府不得过四十人,州三十人,县二十人。民年非四十以上、女年非五十以上者,不得出家。二十八年令天下僧道赴京考试给牒,不通经典者黜之。其后,道士有大真人、高士等封号。赐银印蟒玉,加太常卿、礼部尚书及宫保衔,至有封伯爵者,皆一时宠幸,非制也。初规定道司衙门道官“全依宋制,官不支俸”。自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十月,改定道录司各道官依品支俸。
孝宗初,诏礼官议汰。礼官言道士自真人、高士及正一演法诸道官一百二十三人,请俱贬黜。诏真人降左正一,高士降左演法,追夺印章及诸玉器。道录司留正一等八员,余皆废黜。
道录司一人。□品。左、右正一,正六品。演法,从六品。至灵,正八品。至义,从八品。俱二人。分设各城道协理各一人。道官兼正一等衔,给予部札。协理给予司札。龙虎山正一真人。正三品。提点,提举,法箓局提举,由太清宫法官充补。各一人。副理二人。赞 教四人。知事十有八人。自提点以下,并由正一真人保举,报部给札。
初,天聪六年,定各庙道以道录司综之。凡谙经义、守清规者,给予度牒。顺治二年,停度牒纳银例。八年,授张应京正一嗣教大真人,掌道教。康熙十三年,定道录司员缺,及以次递补法。十六年,诏令道录司稽察设教聚会,严定处分。雍正九年,嘉法官娄近垣忠诚,授四品提点,寻封妙正真人。十年,定提点以次员缺。乾隆元年,酌复度牒,并授正一真人光禄大夫,妙正真人通议大夫。五年,正一真人诣京祝万寿,鸿胪寺卿梅瑴成疏言:“道流卑贱,不宜滥厕朝班。”,于是停朝觐筵宴例。十七年,改正一真人为正五品,不许援例请封。三十一年,以法官品秩较崇,复升正一真人正三品。三十九年,真人府监纪司张克诚留京,置协理提点二人。四十二年,授克诚提点,兼京畿道录司,省协理。
“道录司”,左、右正一二人,正六品;左、右演法二人,从六品;左、右至灵二人,正八品;左、右玄义二人,从八品;神乐观提点一人,正六品,知观一人,从八品,嘉靖中革。龙虎山正一真人一人,正二品。洪武元年,张正常入朝,去其天师之号,封为真人,世袭。隆庆间革真人,止称提点。万历初复之。法官、赞教、掌书各二人。阁皂山、三茅山各灵官一人,正八品。太和山提点一人。
府“道纪司”,都纪、副都纪各一人;
州“道正司”,道正一人;
县“道会司”,道会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