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0 04:46
遗体整容师是使用化妆品、药品和器具,从事遗体整容、整形、化妆和美发,专门负责为逝者化妆整仪、纳入棺中的人员。其职责主要包括遗体的修复、整形和美容,是殡仪服务项目中技术含量较高的一个工种。遗体整容包括遗体的修复、整形和美容,是殡葬服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丧属对遗体整容化妆变得日益重视,这对殡葬服务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世纪七八十年代,遗体整容开始引入北方。最早的遗体整容,都是把遗体整成两坨大红脸蛋,粗糙且夸张。受传统观念局限,普通民众很少使用这项服务。
20世纪80年代中期,北京在民政部的组织下学习并推广“防腐整容”技术。
20世纪90年代之后,殡葬行业开始引入心理消费等观念,化妆整容作为殡葬仪式中的一个环节被普遍推广。
遗体整容师是一项常人难以接受的行业,一般人只要听到遗体两个字就会避而远之。遗体整容师在选择这一特殊行业的同时选择了寂寞。所以从做了选择那一刻开始,他们就注定用更多的时间来接触那些已经没有气息的人。
一个遗体整容师,如果工作的对象只是正常死亡而且是在及时的时间内做美容工作,那对于整容师来说需要忍受的只是整容室里的腐臭味和让冰冷苍白,发青的尸体“红润”起来。但是如果遇到非正常死亡和在没有冰冻下存放过久的尸体,如凶杀、刑事案件、车祸和几日后才发现等这一类死者,整容师的工作做起来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当整容师碰触到那些支零破碎,血肉模糊,浮肿腐烂及满身爬动的虫子等等不正常的尸体时,他们要做的就不仅仅是美容,还要做整容。要使一个面目全非的人最大程度的恢复原貌,这需要的不仅仅是胆量,还要有过硬的技术。每当这时,整容师都会根据死者家属提供的死者生前的照片,一步步将尸体完整化,然后进行化妆工作。
遗体整容师每天都会接触形形色色的死者,有正常死亡的,有病死的,也有非正常死亡的。有很多的人,担心病死的人将病毒传染给自己,使得家属都不敢靠近和接触,但是遗体整容师却没有选择的余地,他们的工作就是接触各种各样的死者
遗体整容师工作压力是大的,而他们的压力不仅仅体现在工作上,还体现在生活上,很多人,只要听说对方是遗体整容师就会避而远之,他们担心沾到从遗体整容师传来的死者身上的晦气,而更多的人不是忌讳而是害怕,只要想着他整天跟遗体接触,再跟他交往就会觉得相当的恐怖。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遗体整容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遗体整容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遗体整容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遗体整容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遗体整容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五级遗体整容师不少于个标准360学时;四级遗体整容师不少于300个标准学时;三级遗体整容师不少于260个标准学时;二级遗体整容师不少于240个标准学时;一级遗体整容师不少于120个标准学时。
培训五级、四级遗体整容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遗体整容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一级遗体整容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一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标准教室及能够满足5人以上同时进行遗体整容专业技能操作的设备、设施。
—— 五级遗体整容师(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四级遗体整容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 三级遗体整容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二级遗体整容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一级遗体整容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两门均采用百分制,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能操作考核的每一项也必须达该项考核满分的60%以上),二级、一级遗体整容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本标准对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遗体整容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1)遵纪守法,刻苦勤奋。
(2)团结互助,诚实守信。
(3)文明操作,善待故人。
(4)爱岗敬业,与时俱进。
由中国殡葬协会、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等单位参与起草的中国首部《殡葬服务从业人员资质条件》国家标准将于200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起殡葬从业人员均须持证上岗。从北京市殡葬管理处获悉,北京市2009年已开展相关培训和考试,2009年年底前预计有400人可率先领证。
北京市殡葬管理处副处长姜晓刚介绍,北京市从事殡葬服务的人员有2000多人,工种有殡仪服务员、遗体接运工、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和墓地管理员。根据《殡葬服务从业人员资质条件》,殡葬从业人员今后均须持证上岗,各工种人员具备专门的从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