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亦民

更新时间:2023-02-21 14:29

邢亦民(1913.10~2013.02.09),男,山西定襄镡村人,中共党员,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代理庭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山西省机电设备成套局副局长,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刑事审判庭庭长,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宪法修改委员会副秘书长,第六届、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等职。2013年2月9日,邢亦民同志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100岁。

个人履历

1936年11月,参加革命工作。

193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7年11月后,任八路军115师685团政治处宣传干事,延安抗大政治部组织科干事、干部科一股股长,抗大政工训练队队长兼政治指导员,抗大总校一大队组织股股长,东北军政大学、中南军政大学政治部组织部部长等职。

1949年11月后,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代理庭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等职。

1959年,在“反右”运动中被错误对待,调任山西省机电设备成套局副局长。

1962年7月后,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刑事审判庭庭长。

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

1978年5月后,任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宪法修改委员会副秘书长,第六届、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1995年6月,离休

2013年2月9日,邢亦民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100岁。

情系立法

2011年7月,《中国人大》杂志记者在北京医院再次采访了98岁高龄的邢亦民。病床上的邢老尽管很消瘦,但眼中仍闪烁着坚毅光芒。

见证立法新时期发轫

邢老于1978年5月到全国人大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1979年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正赶上在“文革”中“瘫痪”多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恢复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建立,恰逢中国新的“立法时期”的开始。1983年,他又当选为六届全国人大代表、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1988年当选为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任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1993年退下来时,他已经近80岁高龄。五、六、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打基础的三届。这期间颁行的法律数量之多在中外法制史上实属罕见。邢老于这重要时段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了共15年。

在邢老的《我的史记》一书中,把在人大工作15年的日记做了摘录,他称这段时间是“虽官亦民”。记者看到在这15年的日记摘录当中前5年即在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期间的日记共占了全部日记三分之二篇幅,而其中谈到立法工作的又占了一半多。

看得出,邢老对五届人大的许多事始终记忆犹新。他在书中回忆:“四届全国人大是曙光将临,阴云未散。‘文革’遗留问题甚多,残局待整。所以五届全国人大提前召开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经过十年浩劫,可以说是百废待兴。1978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组部的推荐,任命我担任了常委会的副秘书长。此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员长是叶剑英,副委员长很多,有孙中山先生的夫人宋庆龄,有共和国元帅刘伯承聂荣臻,有久任党和国家的领导成员陈云乌兰夫谭震林张鼎丞廖承志,中国妇女界的革命领袖蔡畅邓颖超,民主党派领袖周建人许德珩胡厥文等等大家都很熟悉而且深受人民爱戴的人。我能够在他们领导之下,协助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姬鹏飞做此工作,可以设想会受益匪浅,我感到十分高兴。上任不几天,邓颖超大姐就接见了我和同时任命的郑季翘、张加洛等人,她一再说明本届人大常委工作的责任重大,说它任重道远,一点也不为过。”

据邢回忆:“我刚到全国人大时,工作的难度很大。首先是人手不足,‘文革’中一些领导干部被赶走了,很多人问题还没有解决,还没有定论,不知道能用不能用,需要尽快审查、平反。更重要的是‘文革’中把国家的法制破坏无余。我刚到人大时,姬鹏飞是副委员长兼秘书长。那时,五届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还没有建立局,部门都叫组。有秘书、政法、总务、信访、外事5个组。直到1980年才由‘组’改成‘室’。郑季翘管秘书组,我管政法和信访组,总务组是张加洛分管,外事组开始是姬鹏飞亲自管,武新宇也管一点,但新宇同志主要是管常务。事多人少,根本忙不过来。开始修订法律工作时,我们从大专院校借了一些教授,如许崇德肖蔚云教授从头到尾参加了我们法律的起草、修订工作。开始是几个组分头进行,后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成立了,人手多了,就把刑法民法、刑事讼诉法的起草、修订工作一并进行。”

1978年年终总结时,邢老在日记中有这样一段话:我喜欢上了这里的工作。立法和执法从工作上讲有很大的不同,我这个年龄段的人,有过29年的执法工作实践,现在用之于立法,是有用的,或者说可能更好地发挥点作用。提起五届全国人大担任副秘书长的工作,记者听邢老多次笑称自己是“跑腿”的,他说:“能在五届人大‘跑腿’,光荣之至。不仅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员长、副委员长都是德高望重的老领导人,三任秘书长也都是副委员长兼的,能在姬鹏飞、彭真杨尚昆的手下‘跑腿’,没有出大的纰漏也不错了。”

参与筹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

邢老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最开始的筹建工作。他曾对记者讲:“在1979年初的一次常委会党组会上,提到彭真同志恢复工作了。但是当时他还不是人大代表,当人大代表还得再等一段时间。怎么办呢?后来我们提出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恢复起来,不是人大代表也可担任这个组织的领导。那时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现在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也是法律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开始机关党组让我协同组织部提出法制委员会的名单。经与多方商量,初步提出了80人的名单。到1979年3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由80人组成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名单,彭真同志任法制委员会主任,我也是委员之一。”

邢老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成立后,接手进行修订和起草法律的工作。我虽然主要的工作不在法制委,但法制委员会分组开会的时候,我一般还是小组召集人。我负责主持刑法、刑事讼诉法的分组讨论;参加民法小组的活动;主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订。经彭真同志批准,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订的具体工作交给了民政部。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组织法,由政法组牵头并借助教育部门的一些力量着手修订,我从头到尾都参加并领导了这项工作。”资料记载:当年参加修订组织法的领导成员是邢亦民和李剑飞,参加人有司徒毅生、刘仁轩、王崇明、肖蔚云、许崇德。民法起草小组领导成员是杨秀峰、陶希晋吴克坚、邢亦民,参加人有赵中孚林亨元和史越。

邢老说:“全国人大组织法修订稿中,不但保存了五四年组织法中经过实践证明正确的条款,而且总结这些年来的经验教训,根据党中央加强民主与法制的精神,加入了不少新的条款。选举法和组织法修订稿对地方政府和选举制度方面的重要修改部分主要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专门委员会的常设,县以上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省级人大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改变等额选举办法,实行差额选举,把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范围,扩大到县级。所有这些修改,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检察院组织法的重大修改是把检察院上下级关系由原来的监督关系改为领导关系。”他把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刑法、刑事讼诉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7个法的特点,八二宪法的特点,有关修改宪法的背景和经过,五届全国人大召开时国内的形势和人大的任务等等,都写在了用废药盒剪成的卡片上。这一张张卡片记录着邢老对人大立法工作的奉献,体现着邢老这一代老革命始终保持不变的艰苦创业和俭朴的作风。这些卡片记者至今还保存着。

亲历八二宪法修改全过程

邢老亲历了八二宪法修改的整个过程。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于1980年9月成立,人民日报曾刊出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名单,秘书长为胡乔木,副秘书长是张友渔胡绳吴冷西吴茂荪叶笃义、邢亦民、王汉斌

我还清楚地记得,有一次采访邢老是谈修改宪法。他当时拿出几本上面用铅笔钩钩画画过的宪法对记者说:“我们可以比较一下建国以来的几部宪法,从中能看出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的变化和民主法制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现行宪法的优越性。”他接着说:“五四宪法是一部好法,直至今天仍然光芒四射。七五宪法是‘四人帮’参与搞的,把106条的五四宪法全部否了,弄出来30条。看起来冠冕堂皇,只剩一些意向性的规定。实质是搞无法无天,既无法操作,又可为所欲为。七八宪法存在的问题是为时很急,有不少地方还没有摆脱‘文化大革命’的影响。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常委会接通过成立以胡乔木为秘书长的秘书处,我兼任了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副秘书长。我分工宪法中国家机构部分的修改工作。我借助了原修订组织法时的工作班底,很快提出了这一部分的框架稿。八二宪法是以五四宪法为基础,有删、有增、有改。如在全国人大职权中,删的有‘决定大赦’,增的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改的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其他的法律下放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另外增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最重大的增加是废除了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八二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透过邢老的日记,记者看到六届、七届全国人大期间,他以高度的热情参加了有许多法案的研究,为起草法律到过很多地方进行调研……在他75岁高龄时,为草拟行政诉讼法到过山西内蒙古,于两周时间内在太原大同呼和浩特集宁东胜包头等市召集十多次会议,听取了百余名各方面干部群众的意见,写就的综合报告作为全国人大内司委的第一号简报印发给有关方面参阅……

邢老虽然退下来近二十年了,但他始终对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有着执著的关注。无论平时的言谈话语,还是著书回忆,邢老经常表露出对人大工作的浓浓情意。住在医院的邢老还曾下意识地要为开大会准备会议材料……

与病魔进行顽强的抗争

邢老曾给记者讲过,他是在1936年的秋天参加了共产党领导下的进步组织——山西牺牲救国同盟会,后被派到县里发展会员,挑选干部建立基层组织,宣传抗日,宣传党的抗日救国思想。1937年参加了八路军,在115师新成立的干校工作。1938年初到了八路军总部随营学校。后来他到延安抗大学习,之后就留在抗大工作。在这段时间里,他还下到基层连队,当过队长兼指导员、营教导员和团政治委员。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他基本上是在抗大从事组织工作……邢老经历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为了新中国的建立舍生忘死;新中国成立了,邢老又为民执法,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后又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来到全国人大参与立法工作。

这次见到记者,邢老显然知道记者是来采访的,头脑十分清楚并用手势示意给他拿来写字板。他写道:总是想起战争年代的事……此刻,邢老回忆起的战争年代是抗日的烽火,还是抗大的歌声,记者不得而知。邢老的女儿告诉记者:“我爸爸从2009年10月因肺部疾病住院以来,一直与病魔进行顽强的抗争。气管切开上了呼吸机后,就只能使用‘说话瓣膜’讲话。虽然这样病人会感到很费气力,但他认为交流是第一位的。他很有毅力,还很少有同类病人能像他那样一年多一直坚持使用‘说话瓣膜’。由于前几天他发烧刚刚恢复,我们担心使用‘说话瓣膜’讲话太消耗体力,所以今天没让他用。”

邢老的女儿告诉记者:“我爸爸除了使用说话瓣膜外,还每天坚持用写字板与人交流,每天都要把他脑子里想到的东西写出来。就这样悬腕写字,有时能把写字板写得满满的……”

尽管看起来邢老的精神很好,有些言犹未尽,但为了不影响邢老休息,记者还是对邢老说:“您该休息了,过些时间再来看您!”离开病房前,邢老送给记者一本他在2009年出的书——《我的史记》,并应记者的要求在书的扉页上写了赠言。

邢老大半生重任在肩,却戏称自己是“跑腿的”,把自己当成普通一份子,奉献毕生精力为了国家立好法,真可谓“情系立法、虽官亦民”。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