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9-22 11:21
邢元敏,男,汉族,1949年11月生,山东省龙口市人,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5月参加工作,南开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南开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1969.05——1978.02 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二师十二团七连(后改为新安农场四分场)指导员、党支部书记兼场长。
1978.02——1982.02 南开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其间曾任天津市学联主席、市青联副主席)。
1982.02——1984.02 南开大学团委书记。
1984.02——1986.04 共青团天津市委副书记。
1986.04——1991.07 天津市高教局副局长。
1991.07——1993.06 天津市高教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1993.06——1993.07 天津市高教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1993.07——1995.08 天津市高教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5.08——1996.11 天津市教委副主任(常务)(其间:1995.09——1996.07 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11——1998.05 天津市教委主任、市委教卫工委副书记。
1998.05——1998.06 天津市委常委,市教委主任、市委教卫工委副书记。
1998.06——2002.10 天津市委常委、教卫工委书记(其间:1995.09——1998.07 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在职学习;1997.09——2001.06 在南开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在职学习,获哲学博士学位)。
2002.10——2003.02 天津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委教卫工委书记。
2003.02——2006.12 天津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2006.12——2008.01 天津市委副书记。
2008.01——2008.05 天津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08.05—— 天津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08年1月,在天津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天津市政协主席。
2009年5月,邢元敏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常委职务。
2010年4月,受聘南开大学哲学院兼职教授。
中共第十六届中央纪委委员,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三届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