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6 21:42
《邢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是在《邢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7-2030)》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修改,一是对接有关规划,将规划期限进行了延伸;二是结合新的发展要求,补充部分规划内容。
市域范围为1.24万平方公里,重点规划范围为历史城区范围,面积4.1平方公里。
2021-2035年。
全面保护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价值特色引领的5个层次,具体是指市域、历史城区、历史地段、保护性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
邢襄文化的起源、发展、延续地;中华文明的重要孕育地;遍布四野的古泉、古水、古河;源远流长的古都文化和弥足珍贵的文物古迹;形态典型的古代北方府县城“卧牛城”;世代传承的传统美德与礼仪文化;商业兴盛的“邢台好南关”;彪炳史册的冀南革命老区。
多元文化邢襄城;中华文明发源城;居皋跨泽百泉城;历史悠久古都城;内府外关卧牛城;贤良俊才信德城;千年丝路商贸城;英雄先烈革命城。
市域的保护
构筑“一山两带,一城两轴九片”整体保护空间结构。
一山:指邢台西部太行山脉。对其进行严格保护山体,建议划定与主山脉山系相关的山体保护线。
两带:指山前文化带和大运河文化带。
一城:指邢台历史城区,是邢台历代州、县、府中心所在地,是邢襄文化的核心区。划定重点保护历史城区“府城+关城”的城市格局,强调对内部文物保护单位、古树古木、非遗等要素进行保护和延续。
两轴:两轴指古官道历史文化发展轴和邢襄文化发展轴,两者呈十字形分布。太行山东麓的古官道是邢襄文化的起源、发展、传播、兴盛最为重要的轴线;邢襄文化发展轴串联了整个邢台市域的历史文化发展路线。
九片:指邢窑文化聚集区、仰韶文化聚集区、扁鹊文化聚集区、古村镇文化聚集区、民俗文化聚集区、巨鹿文化聚集区、古乐文化聚集区、红色文化聚集区和大运河文化聚集区。
历史城区的保护
本次规划以“府城+关城”历史格局为基础,纳入1945年以前形成的城市建成区范围,考虑新修建的建设大街对整个历史城区范围的切割,确定历史城区范围为以团结东大街、开元北路、开元南路、建设大街、新华南路、新华北路的围合区域,面积4.1平方公里。建设大街以南为历史城区协调范围,面积0.73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集文化展示、传统商业服务、休闲旅游、居住生活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功能区。在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构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争取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施全域旅游,加快旅游与文化产业发展相融合,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文化旅游城市。
职能调整:(1)保留传统、特色商业,中兴东大街两侧作为市级商业中心,其商业功能继续发展,将促进商业的升级、商品和服务种类的增加。通过改善南关的购物环境和交通条件,积极引导商业功能向街区内部主要商业街道延伸,南关商业宜以适合普通市民消费的生活日用品、粮食、服装、餐饮等内容为主,同时鼓励发展体现邢台历史文化特色的商业经营项目。
(2)限制工业企业进入,提高古城整体环境质量,完善历史地段的生活服务设施。鼓励利用外迁工业企业用地改造为文化创意、公共绿地、遗产公园等功能。
(3)完善其他文化设施节点的建设,包括城隍庙(现商业用地)文化设施节点、文庙(现为市政府)文化设施节点、古邢台碑(现市直幼儿园)文化设施节点等,这些节点位置历史上曾是重要的公共建筑的位置,在城市建设中宜引导用地功能向市区级、居住区级文化设施方向发展,如邢台博物院、老年人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等。
保护邢台“府城“+”关城”的历史城区传统格局,构建“一道两城六坊”整体保护框架。
一道:古官道。
两城:“府城“+”关城”。
六坊:开元寺街坊、天宁寺街坊、清风楼街坊、北大街街坊、马市街街坊、羊市道街坊。
核心保护范围:维持现状建筑高度不变,新建或扩建的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高度不应高于街区内传统建筑的高度,层数不超过3层,檐口高度原则上不超过9m;
建设控制地带:维持现状建筑高度不变,新建或扩建的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高度不应高于街区内传统建筑的高度,层数不超过4层,檐口高度原则上不超过12m;
环境协调区:檐口高度原则上不超过18米。第一类针对现状已改造项目,按照现状实际高度保留;第二类针对已批未建的建筑设计条件超过18米的区域,考虑民生安置进行专题研究。
古城轮廓:本规划古城轮廓是指1945年以前古城轮廓旧址的轮廓。严格保护并标识现存城廓遗址,结合交通、绿地与公共空间规划设计,保护古城轮廓的历史空间格局。
水系空间格局保护:加强对围寨河以及与古城密切相关的历史河道的整治和保护。河道边缘向外两侧各15米,划定“蓝线”范围,建议蓝线范围内,结合防洪建设步行道,加强沿岸绿化,有条件的地方适当加宽河道,并建设自然岸线。
“鸳水灵井”在“鸳庙遗址公园”内,配合鸳庙遗址的修建进行水景的设计,该处水景以水井为主。重建八角汉白玉水井,井壁设置喷雾并在井中放养“锦鲤”;井旁种植杨柳,设置“鸳水灵井”井碑;重建八角古亭,采用唐代的亭台建造样式。
古官道-历史中轴线的保护:由北关街-北长街-南长街-西门里街-清风楼-府前街-北大街-花市街-马市街-东南街构成的历史中轴线,这些道路严格保护名称、走向、尺度及传统风貌不变。
传统街巷分级保护:历史城区内严控新建或拓宽道路,如确需新建或拓宽,应符合历史城区原有的传统街巷格局。严格按照本规划中关于建筑高度控制及整体风貌控制的要求整治改造街巷两侧建筑。全面深入挖掘与传统街巷相关的历史文化内涵,设置标识牌展示相关历史信息。
历史城区内共有28处历史环境要素,其中古树名木14处、古坑塘3处(其中2处同时为历史建筑)、古钟1处、古井1处、古桥1处、古碑2处、古城墙遗址4处、古炮1处、古墙1处(同时为历史建筑)、石刻1处。
历史地段的保护
邢台现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25个,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村9个、河北省历史文化名镇1个、河北省历史文化名村15个。
邢台现有中国传统村落40个(其中19个同时是历史文化名村),其中第一批为2012年公布共2个,第二批为2013年公布共1个,第三批为2014年公布共4个,第四批2016年公布共11个,第五批2019年公布共22个。综上所述,目前邢台纳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的村镇一共46个。
规划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四片历史文化街区和一片历史文化风貌区,分别为古官道历史文化街区、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羊市道历史文化街区、天宁寺历史文化街区,以及马市街历史文化风貌区。
保护性建筑的保护
邢台市现有文物保护单位共526处,共分四个等级。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3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11处。邢台全市已等级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共1942处。
根据《河北省历史建筑确定和保护技术规定(暂行)》(冀建规[2017]18号)的有关评定标准,符合评定标准的建筑均可按规定程序认定为历史建筑。邢台市历史建筑评定标准为以下三点:
1.具有突出历史文化价值:著名人物的故居、旧居、纪念地以及和重大历史事件相关连;在城市发展与建设史上具有代表性;在某一行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具有纪念、教育等历史文化意义。
2.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价值:反映一定时期的建筑设计风格,具有典型性;建筑样式与细部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和价值;反应所在地域或民族的建筑艺术特点;在城市或乡村一定地域内具有标志性或象征性,具有群体心理认同噶;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3.能够体现一定的科学技术价值:建筑材料、结构、施工技术反应当时的建筑工程技术和科技水平;建筑形体组合或空间布局在一定时期具有先进性。
根据目前较完整的统计数据,现邢台市历史城区共有各类传统风貌建筑4089栋。邢台市重点保护的传统风貌建筑为具有类型典型代表性的民居或居民群落及其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截至2021年,全市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7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6个、省级67个(不含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6个)、市级96个(不含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83个)。
涵盖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分类体系中的全部10个门类。
一、完善法规制度,加强执法力度。制定《邢台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定》、《邢台市文物保护规定》、《邢台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规定》,在名城保护工作中应严格执行上述法规,建议将本次规划中的部分内容(特别是文本中的强制性内容)列入。
二、推动名城保护规划的落实,建立全覆盖的保护规划体系。建议加大力度推动保护规划的落实,同时完善保护规划体系,及时编制各级、各类保护规划,包括各类文物保护规划、历史建筑保护规划、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区)保护规划、古驿道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等,科学指导各类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修缮工作。
三、设立财政专项保护资金,建立多层次融资渠道。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积极将保护资金纳入市、县、区和乡镇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增长幅度逐年递增;结合投融资制度改革,多渠道筹资金,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资金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的规范化、制度化的分配机制,优先用于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修缮。
四、健全管理制度,加大实施管理力度,强化城市紫线的管理。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的管理力度,加强邢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的审议、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责,强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强化市、区、镇、村各级政府的保护责任,涉及名城保护的区、镇、村应逐级设立相应的保护机构、配置人员、加大资金投入。
五、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制度,落实公众参与和宣传监督。建立健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明确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制度,在城市更新改造与文化遗产保护出现矛盾时,通过召开专家评审会、公众参与等方式保护文化遗产。
六、提高保护技术手段、培养保护专业人才。采用文字、录音、录像、测绘、数字化多媒体等技术手段,全面系统整理邢台历史文化名城的各类档案材料,保存好各种历史信息,通过人才引进和与科研机构合作等方式,培养符合当地发展需要的保护专业技术人才。
七、建立保护、利用与发展的一体化机制。保护、利用与发展要统筹考虑,保护的同时要考虑到未来发展利用的可能性,深入研究城市历史文化的挖掘、保护、利用、展示等关系,建立保护、利用与发展的一体化机制、
八、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旅游开发。旅游开发应当坚持统一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永续发展的原则,不得破坏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生态环境,并应最大程度惠及当地社区,既有利于地域和民族文化的传承,又有利于促使名城色社会经济活力的保持。
九、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展示体系。通过建设标识系统、博物院系统、名城主题路径、城市大型活动与体育活动、名称特色旅游线路等方式,全面展示邢台历史文化遗产及其与当代邢台社会的融合。
十、以具体项目为抓手,实施古城复兴。以城墙、府衙、六坊为项目抓手,包括城墙(界定古城界面,展现古城格局的重要载体)、府衙(府衙作为历代王朝的地方行政中心,也是体现古城格局的重要建筑)、六坊(集中体现了古城风貌的历史街区和相邻区域。包括:天宁寺街坊、开元寺街坊、清风楼街坊、北大街街坊、马市街街坊、羊市道街坊),八个项目共同缔造,彰显古城格局,展现古城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