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29 22:53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994年8月27日,邢台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
办公室是常委会的综合性办事机构,在秘书长领导下,为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服务,为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服务,为机关工作服务。办公室主任主持办公室的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组成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研究室是常委会的专门调查研究机构,主要负责宪法、法律贯彻执行情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调查研究以及宣传工作,起草有关的综合性文件和资料。
各工作委员会是常委会的专业性办事机构,为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服务,为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服务。工作委员会主任主持本部门的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各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调查了解宪法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情况,必要时提出报告;
(二)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常委会议题、主任会议议题及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报告;
(三)对被认为不适当的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被认为不适当的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行政规章,被认为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述机关对地方性法规具体应用所作的不正确的解释和批复,初审并提出报告;
(四)起草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常委会文件和其他资料;
(五)组织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视察、调查及活动;
(六)组织对上级人大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座谈、讨论,并上报修改建议;
(七)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邢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魏吉平
副主任:王素平、李群江、刘金宇、李建兵、杨瑞硕、孟宪鹏
秘书长:李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