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地震局

更新时间:2023-09-27 13:43

邢台地震局是邢台政府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管辖区域

邢台市

主要职能

邢台市地震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3、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对地震活动与地震前兆信息进行监测、分析、处理,对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时间、震级进行预测;向市政府提出防震工作安排意见及减轻灾害防御措施;负责市、县及较大企业单位地震监测台网的加深管理和保护工作。

4、管理全市的振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审定市以下重点项目建设场地的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5、负责地震应急工作。编制破坏地震应急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编制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破坏省地震预报发布后,协助市政府实施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震后进行震灾评估和震情发展趋势预测。

6、参与震后救灾和重建工作。根据地形地貌、地震地质、地震动参数、工程地质、水文地震等基础资料,确定重建抗震设防要求。

7、推动全市地震科技进步与创新,组织管理地震科技技术研究与攻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国内外地震科技合作与交流,指导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8、具体组织和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

9、承担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日常工作。

10、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工作。

主要领导

宋泽民任邢台市地震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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