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4 13:59
邢台市教育局,位于邢台市信都区钢铁北路555号。综合管理全市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师范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并负责督导与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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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拟定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实施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公办民助改制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教育综合改革,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改革和教育结构调整工作。
五、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有关办法;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方案和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教师、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
七、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负责教育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及现职干部的是绩考核、培训工作,办理调动、奖惩、离退休等审核及审批手续;负责校级后备干部的管理及队伍建设工作。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九、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各类考试工作,规划、指导、推动初中后、高中后、大学函授等继续教育工作、成人自学考试工作,以及高中会考工作。
十、负责指导大中专学校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组织指导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
十一、规划、指导全市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负责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现代远程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
十二、管理全市教育统计资料及信息工作。
十三、管理市属学校和局属事业单位,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组织国内外教育学术交流活动。
十四、负责邢台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年义务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得到巩固和提高。“十五”以来,全市先后组织实施了6期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等项目工程,共投资4.0737亿元(其中中央和省2.9344亿元,市0.1819亿元,县0.9574亿元),改造了882所学校,新建校舍93万m2,改造危房25万m2,全部消除了2002年核查出的13.4万m2的D级危房。共争得邵逸夫学校建设项目12所,资金249万元;台塑集团援建的明德小学21所(全省最多),资金2130万元(其中台塑集团880万元,省资金780万元,县配套470万元)。共撤并中小学校2532所(小学由4365所调整为1929所,撤并2436所;初中由469所调整为373所,撤并96所),办学规模、水平和效益得到显著提高。19个县市区全部通过河北省第一轮“普九”巩固提高复查验收;有18个县市区通过第二轮复查;5个县市区(桥东、桥西、清河、临城、沙河)通过第三轮复查。2003年,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我市基本得到落实。2006年,中央和地方共投资7156.9万元(其中中央和省下达3800万元),在我市实施了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2119所农村中小学校增加了计算机、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卫星教学收视设备。全市小学拥有计算机19705台,小学人机比例达到25.6:1(2002年为45:1);中学拥有计算机37472台,中学人机比例达到13:9:1(2002年为25:1),农村中小学现代化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城乡教育差别逐步缩小。从2006年开始,河北省对县市区的“普九”复查改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我市已有11个县市区顺利通过省首轮教育督导评估(2006年通过5个:威县、广宗、宁晋、柏乡、大曹庄;2007年通过6个: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邢台县、清河县、南和县)。从2007年春季开始,我市全面落实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81万余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得到全部免除,15万余名贫困家庭学生继续享受免费教科书,有16917名贫困寄宿生得到生活费补助。全市小学、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分别达到99.89%和99.16%。
基础教育
基础教育由“普九”向“普十五”延伸工作迈出新步伐。各县市开展了以高中建设为龙头的布局调整,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投入资金16.965亿元(其中国家补助1200万元,社会投资3.6亿元,县财政投入1.2亿元,教育自筹12亿元,争得田家炳资金450万元),规划建设了一批规模大、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高的优质高中,并由此带动了县域内整个基础教育的发展。全市普通高中学校由2000年的76所增加到85所,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由2所增加到23所,总数位居全省第4位。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由7.1万人增加到14.7万人,增加了一倍。万人均普通高中在校生由109人增加到217人。高中段毛入学率由35%提高到68%,提高了33个百分点。“十五”时期,是基础教育学校硬件建设大发展时期。仅以市区内的中学建设为例,2001-2005年,学校占地由117万m2增加到183万m2,增加66万m2(将近1000亩);建筑面积由40万m2增 加 到76万m2,增加36万m2,几乎翻了一番。也就是说,五年间,市区中学的发展速度,相当于每年在市区增建一所占地200亩、建筑面积7万多m2、可容纳5000人以上在校生的省级示范性高中。与此同时,各县市区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有利时机,大力建设规范化乡镇幼儿园。全市规范化幼儿园由351所增加到630所,增加了279所,其中省级示范园14所,市级一类园35所。全市在园幼儿由89023人增加到134339人,增加了45316人。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班)率由97%提高到99%以上;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班)率由46%提高到85%,提高了39个百分点。全市21个县市区已基本普及了学前三年教育。在特殊教育方面,特教学校由5所增加到15所,普及特殊教育县达到15个,位居全省第二。在河北省普及普通话达标县验收工作中,我市通过验收的县市区已达17个。由于我市推普工作成绩突出,2006年6月,在内邱县召开了全省创建中小学普及普通话达标县工作攻坚现场会。
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出现招生与就业两旺的大好局面。“十五”初期,职教陷入低迷,大多数县的职教中心存在普教成份。外地一些县的职教中心甚至被挪做他用。在这种情况下,我市从长计议,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保住了职教阵地。为了把职业教育做大做强,我市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思路,狠抓了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职普牵手、职企结合、订单教育、定向培养等项工作。市教育局成立了“邢台市中等职业人才就业服务中心”,及时向全市各职业学校提供用人信息和各项服务。同时,在全市分别建立了4个与发达地区联办的培训基地,形成了比较稳固的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渠道,使职业教育重新焕发了生机,出现了招生与就业两旺的大好局面。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达到87所(职业高中27所,中专31所,技工学校10所,成人中专19所),其中进入首批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的学校1所,拥有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9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4所。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由2000年的61899人增加到131113人,增加了一倍多。近三年我市中职招生量年年都在4万人以上,按人口比例高于全省的平均数,占全省第四位。2007年中职招生达58235人(含技工学校9723人),首次超过普通高中招生数。2003年以来,全市共向异地和当地非农产业转移中职毕业生和经过培训的农村劳动力达19.5万人;有275.2万人次接受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保证了我市地方经济对专门技能工人的需求。我市中职学校仅实训基地建设就投入5185万元,这些设备和资金几乎全部靠吸引外地投资,如合作办学、校企合作或向上争取来的。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7月被教育部命名为全国两所示范高职高专试点院校之一(另一所是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提出了“南学深圳,北学邢台”的口号。在2006年4月召开的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龙庄伟副省长用两个“非常”肯定了邢台职业教育工作,即:“邢台高职和深圳高职一起并列为全国两个模式,非常不简单;在经济基础较差的情况下,邢台的职业教育工作能走在全省的前列,非常不容易。”2006年,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之一,跻身职业院校“211工程”,是我省唯一入选的院校,将获得国家和省9000万元的资金支持。2007年5月,我市安排了15所学校申报国家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其中农业学校和技师学院被确定为2007年度国家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全省通过的学校共15所)。这两所学校将分别得到300万元以上的资金支持,其余13所学校进入省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数据库,成为今后国家和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备选学校。2007年9月,全省12个省级职业教育集团正式成立,有两个落户邢台,其中邢台市农业学校被省政府批准牵头组建河北省现代农业专业职教集团,是全省唯一一个由市属中职学校挑头组建的职教集团;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成为河北省纺织服装职教集团的牵头领办单位。职教集团的成立,必将对我市职业教育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发展迅速。 “十五”初期,我市高等教育比较薄弱,全市没有一所本科院校,外地的本科生不愿到我市就业,吸引人才非常困难。为了能够培养出邢台本土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市委、市政府决定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并于2003年5月出台了《中共邢台市委、邢台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关于我市高等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邢台学院于2002年升为本科,结束了邢台没有本科院校的历史。之后,又于2006年全票通过省教育厅专家组的评估,被评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结束了我市无学士学位授予点的历史,目前,已有9个本科专业被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分别于2002、2003年升为专科。邢台医专目前普通专科专业已达到14个,有3门医学基础课被评选为省级精品课程。2006年5月,教育部专家组对邢台医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优良。投资1.5亿元基建、1.5亿元设备的附属医院今年上半年将全部启用。邢台市电大与市农广校于2004年实施了实质性合并,电大通过了省教育厅组织的开放教育试点项目评估验收。 2006年6月,邢台技师学院挂牌成立,成为我市一所以培训高级技师、技师和培养预备技师、高级工为主,兼顾中级工和短期培训的高级职业技术院校。目前,邢台市已形成“一本四专一电大”的高教格局,其在校生由“十五”初的1.38万人增加到5.27万人,增加了3.89万人,增长282%。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9.5%提高到21.5%,增加了12个百分点。
教育教学质量
全市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通过抓管理、上质量,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素质教育得到推广,学校的德育与体育工作有了较大发展,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全市高考成绩由全省的后进位次提高到中上游水平,近三年来全市高考成绩本二以上上线人数基本保持在全省文科第四、理科第五的位次。在2006年我市勇夺全省文科高考状元的基础上,2007年我市高考成绩又创历史新高。2007年我市共有56937人参加高考,其中本科二批以上上线数7745人,比上年的7588人增加了157人,其中600分以上1019人,比上年的638人增加了381人,增长率为59.7%。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市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99.9%、98.62%和88.16%,其中,小学教师专科率达71.77%,初中教师本科率达47.8%,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91人。
对外交流与合作
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成果不断扩大。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交流,我市共有聘请外籍教师资格学校已达30所,在邢工作的外籍教师达250人,中外合作办学达10所,中外友好学校达30所。邢台教育的知名度大大提高。最近,市一中与加拿大合作办学项目已达成协议,等教育部备案后即可实施。
人民群众问题
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是着力解决市区小学生入学难问题。在过去十几年内,随着邢台市区住宅小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城市人口的急骤增加,由于大部分住宅小区都没有同步建设小学和幼儿园,造成了市区小学和幼儿园在校生爆满,班容量过大,一些热点小学的班容量达到90人以上。2006年,市教育局经过认真调研和广泛论证,制定了《邢台市区学校调整及“十一五”发展规划》,指定主要领导和专门科室督办,协同桥西区、桥东区积极筹划,加快建设市区小学、幼儿园。两年来,共协调资金1亿多元,对10余所小学和幼儿园进行了扩建和新建,解决了1万余名适龄儿童的就学问题。二是大力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行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并在2007年实行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我市36所农村义务教育改制学校自2007年秋季起已全部恢复公办学校性质,城市16所义务教育改制学校将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批完成,最迟到2008年秋季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坚决执行“三限”政策。高中择校生招生比例由2002年的47%下降到30%,公助生比例由53%上升到70%。为了使更多的孩子享受到优质高中教育,逐年增加了邢台市一中、二中的招生计划。2007年,两所学校在上年基础上增加招生计划400人,达到2000人,其中公助生指标增加280人,达1400人。同时,将两所学校公助生招生指标的50%分配到直属各初中学校,促进了各学校的均衡发展。近年来,教育系统不断加大政务、校务公开工作力度,严格实施“阳光招生、阳光收费”政策,并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做出了8项行风建设公开承诺,坚决制止和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使全市教育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市教育局行风工作连续三年被评为邢台市民主评议活动优秀单位,并被授予“行风建设优秀单位”称号。三是大力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全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近年来,每年都投入大量精力,精心组织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学生安全教育活动,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别是2007年以来,我市在中学及以上学校都设立了综合治理办公室,公检法及有关部门人员进驻学校,共同承担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任务,维护学校的平安、和谐与稳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十五”以来,我市教育有多项工作得到了教育部和省、市领导的肯定,年年都获得一些奖励。近年来,全国第三次新建本科院校教学研讨会、河北省普及学前教育现场会、河北省普通高中建设现场会、河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经验交流现场会、河北省创建中小学普及普通话达标县工作攻坚现场会等分别在我市召开,我市教育工作的一些先进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一定影响。市教育局已连续八年荣获市直“十佳单位”或“红旗单位”称号,连续三届获“河北省文明单位”称号。
教育统计
邢台市各级各类学校 3147所,在校生总人数1452401人,教职工总人数102990人,专任教师 86909人。
小学有教职工40692人,专任教师39784人(比上年增加2009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9.99%,专科率为96.42%。
我市现有中学277所,包括高级中学29所,完全中学20所,初级中学16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6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5所。全市初中在校生257735人,比上年增加9898人,学龄人口入学率为100.54%。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127118人,比上年增加8699人。
中学现有教职工32700人,专任教师26358人。其中,初中专任教师 17760人,比上年增加1008人,初中专任教师专科率99.82%、本科率88.57%;高中专任教师8598人,比上年增加436人,高中专任教师本科率98.72%。
全市有幼儿园1664所(其中民办770所), 小学附设幼儿班870所,全市共有幼儿教学班10218个。在班幼儿268342人,入班幼儿115215人。教职工19477人,专任教师12865人。
与上学年相比:独立设置幼儿园增加141所,在班幼儿增加8167人。
全市有特殊教育学校19所。在校学生1329人,其中女484人。教职工320人,其中专任教师280人。
全市有中等职业学校62所,在校生50285人(比上年增加5619人),招生18062人(比上年增加7人),毕业生11593人。教职工5198人,专任教师4397人.
全市有高等院校5所,在校生62516人,招生22407人,毕业生18859人。教职工3393人,专任教师2595人。
一、增加的职能
(一)审核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和调整。
(二)审核公办、民办高中段学校和民办初中段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和调整。
(三)拟定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
(四)制发市属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二、下放的职能
公办初级中学和公办、民办小学及幼儿园的设置审批权下放给各县(市区)。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固定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督查督办、新闻发布、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教育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政策拟订和组织协调等工作;承担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完善党内监督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配合市委做好巡察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培训、统计工作,指导统一战线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市属大中专院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工作;指导、监督市属大中专院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指导全市民办学校党建工作。
发展规划科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承担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计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负责中央和省市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负责指导全市教育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和单位基建管理工作,负责教育援疆援藏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市属高校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指导教育学术团体工作。
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承办市教育系统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指导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大中专院校开展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参与拟订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急需毕业生的专项就业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学生征兵等工作。
财务科-审计科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政策,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提出省下达的和市级教育事业费预算使用建议计划;负责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经费投入统计工作。
基础教育科
负责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拟订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拟订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政策,推进教学和课程改革;指导基础教育学校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协调指导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并指导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外籍教师和文教专家、国际科研合作和社会服务工作,承担教育涉外监管的有关工作,规划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归口管理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合作;承担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中小学和幼儿园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教学,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建设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德育、劳动教育和校外教育、家庭教育,拟订教育教学指导政策,规划指导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和师资培养培训;指导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监督管理。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负责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政策,指导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组织审查职业院校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备案,开展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评估,协调指导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负责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和教师信息化教学比赛,负责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负责民办职业教育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职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教学,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建设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指导、检查、协调全市老年教育工作;负责老年教育工作理论研究、经验交流;制定老年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老年教育工作业务培训。
师范教育科-高等教育科
负责全市教师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和专业梯队建设,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负责大中专院校教育教学的指导管理;指导高等教育教学基本建设和改革;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统筹规划和协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教学,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建设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大中专院校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大中专院校参与国家和省市创新体系建设,承担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指导大中专院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和科研成果管理及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大中专院校和事业单位出版物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推广、培训测试、应用及督导评估工作;承办邢台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治安全科
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统筹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学校政治安全、网络安全、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和稳定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教育系统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传播渗透、防范邪教、反恐怖等工作,其他涉及教育系统维护稳定的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及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及幼儿园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其他涉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的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法治安全方面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国防教育办公室
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拟订教育教学指导政策,规划指导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和师资培养培训;协调组织大中小学师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协调指导青少年校园足球和冰雪运动进校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中招体育考试工作;组织指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及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督导科-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发布市教育督导报告,承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于京礼(邢台市教育局局长)
夏胜广(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王新立(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大为(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胡先德(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高俊德(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段丽芳(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翟凤国(市教育局督学,三级调研员)
赵洪宪(市教育局一级调研员)
刘贞哲(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王会舫(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杨彩霞(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岳清海(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王贵廷(市教育局三级调研员)
参考资料
电化教育馆
指导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的研究及应用;为中小学电化和网络教育提供技术支持;开展教育网络系统的建设和中小学相关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应用。
中小学后勤服务指导中心
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校车安全的相关服务工作;组织落实校方责任险和学生平安保险工作;参与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学生公寓、食堂及其他学生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其他后勤保障。
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
开展中小学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和学科教学等方面的研究工作;研究提出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意见,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指导和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效益;组织教改实验,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推进与素质教育;受委托组织编写乡土教材和补充教材;配合做好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研究考试方法改革,组织指导中小学教育科研活动,开展相关科研工作;完成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
开展国家、省、市有关职业教育课题研究,开展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组织指导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配合做好对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职业学校的评估和指导工作;开展中小学劳动技术教育以及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研究工作;完成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招生考试院
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教育与系统各类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自学考试工作。
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与研究中心
承担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规划和实验教学指导;承担中小学教学仪器和文体器材的质量检验与配备;组织指导中小学自制教具研发和学具管理;组织实施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的技术规范和管理;组织开展实验教学和现代及教育技术装备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