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03 15:57
正统十三年(1448)进士。授监察御史,出巡福建。百姓十人被诬为盗贼,行刑时呼冤。邢宥宽赦缓刑,果得真盗。
天顺年间,任台州知府,有治绩。坐累谪官晋江县丞。明宪宗复其职,改任苏州知府。奸民揽纳秋赋,被邢宥按法惩治,得其赃款万缗,以修筑沙河堤坝,砖砌官道。发生水灾,百姓饥饿,邢宥不待上奏则发米二十万斛以赈灾。宋杰向朝廷推荐他,诏加浙江左参政,仍然管理府事,赐玺书。任官半年,于是以右佥都御史,代替宋杰任巡抚。邢宥开丹阳河,筑奔牛闸,节省兑运冗费,民以为便。寻兼理两浙盐政,考察属吏,上奏罢免不识者一百七十余人。
成化六年(1470),议事至京,致仕。六十六岁时,去世。
父:邢文广
母:许氏
继母:郭氏
妻:林氏
《明史》:宥素廉介,及治苏,严而不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