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9 22:28
邦溪镇,隶属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地处白沙黎族自治县西北部,东部、东南部与七坊镇相连,南部、西南部与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接壤,西北与儋州市海头镇交界,北部和东北部与荣邦乡为邻。镇人民政府驻地距县城39.9千米。辖区东西最大距离13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4千米,行政区域总面积140.4平方千米。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置县时设邦溪乡。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析设邦溪、新村、南班3个乡,属白沙县三区。
1956年,邦溪与新村、南班3个小乡合并为邦溪乡。
1958年10月,成立邦溪公社。
1959年,并入叉河公社。
I960年6月,恢复邦溪公社。
1970年,邦溪公社。
1983年,撤销邦溪公社,设邦溪区。
1987年,撤区建乡,改为邦溪镇。
1970年,邦溪公社辖6个大队、45个小队。
1983年,邦溪区辖5个小乡、32个村委会。
1987年,下设孟果、南班、邦溪、邦新、大米5个村民委员会和孟东1个居民委员会。
1989年9月,改村民委员会为管理区,将南班村民委员会划分为南班管理区和地积管理区。
1989年9月,改村民委员会为管理区,将南班村民委员会划分为南班管理区和地积管理区。辖6个管理区,下设39个村民小组。
1995年,撤销管理区,邦溪镇设6个村民委员会。
2011年末,辖邦新、大米、邦溪、孟果、南班、地质6个村民委员会,下设41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邦溪镇辖2个社区、6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孟果村。
邦溪镇地处白沙黎族自治县西北部,东部、东南部与七坊镇相连,南部、西南部与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接壤,西北与儋州市海头镇交界,北部和东北部与荣邦乡为邻。镇人民政府驻地距县城39.9千米。辖区东西最大距离13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4千米,行政区域总面积140.4平方千米。
邦溪镇地势东高西低,属台地地区;自南向北,地势渐趋平坦,东部、北部和西部均属小丘陵地带,南部边境有保梅岭、芭蕉岭、付俄岭和南牙岭,形成屏障式连绵山脉。地面平均高程为142米,邦溪镇最高点位于正南方边界处,海拔831米;最低点海拔37米。
邦溪镇属北热带季风岛屿型气候,气候暖热,没有霜期。年平均温度24度,年平均降雨量1400毫米左右。
邦溪镇主要河流为珠碧江,发源于白沙中部的南高岭,向西北部流经儋州市海头镇注入北部湾,境内流长78千米。邦溪镇的邦溪河、牙老河、地质河,均系山涧泉汇集而成,所有河流汇入珠碧江下游。
邦溪镇南班村内有1处温泉,水流量60立方米/小时,水温40.5℃,pH值7.91,为重碳酸钠型水,属氟硅医疗热矿水。邦溪镇北边为海南坡鹿保护区,总面积5427亩,现存坡鹿121只,尚有野兔、蟒蛇、原鸡、鸠等近80种野生动物及维管束植物101科、284属、347种,其中151种为海南坡鹿喜食植物。
2011年末,邦溪镇耕地面积25126.49亩,人均1.68亩。
邦溪镇有邦溪水库、芭蕉水库、南班水库和草头水库等四座中小型水库。
2011年末,邦溪镇辖区总人口14946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184人,城镇化率7.92%。另有流动人口807人。总人口中,男性7892人,占52.8%;女性7054人,占47.2%;18岁以下3505人,占23.45%;19—60岁8240人,占55.13%:61岁以上3201人,占21.41%。总人口中,以黎族为主,达9722人,占65.05%;汉族4852人,占32.46%;还有壮、苗等少数民族372人,占2.49%。2011年,人口出生率14.35‰,人口死亡率5.79‰,人口自然增长率8.56‰。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18.61人。
2017年末,邦溪镇常住人口为13647人。
截至2018年末,邦溪镇户籍人口为14763人。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邦溪镇常住人口14413人。
2011年末,邦溪镇农民人均纯收入4106元。
2011年,邦溪镇财政总收入4363万元,比上年增长203%。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731万元,企业所得税206万元,个人所得税692万元。
截至2018年,邦溪镇有工业企业18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1个。
2011年,邦溪镇农业总产值9759万元。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
2011年,邦溪镇生产粮食2049吨。经济作物主要有橡胶、甘蔗、木薯、生姜等。
2011年,邦溪镇橡胶种植面积稳定在32000亩(已开割19800亩),产量1434吨;甘蔗总面积在17000亩左右,产量77469吨;木薯种植面积4100亩,产量10200吨;生姜种植面积930亩,产量915吨。
2011年,邦溪镇种植各类瓜菜4504亩,产量3944吨;种植香蕉850亩,产量650吨;西瓜700亩,产量1120吨;玉米1180亩,产量243吨;荔枝800亩,产量850吨;芒果700亩,产量H90吨,番薯1550亩,产量418吨。
2011年,邦溪镇生猪出栏量11157头,羊出栏量4000只,家禽出栏量6.7万只。淡水鱼305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家禽为主。
2011年,邦溪镇工业生产总值3500万元。以农林产品加工、建筑材料生产为主。
2011年末,邦溪镇有商业网点291个;城乡集贸市场1个,年成交额1825万元。
2011年末,邦溪镇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1.33亿元,比上年增长6.1%;各项贷款余额0.71亿元,比上年增长23.7%。
2011年,邮政业业务收入116万元。
2011年,邦溪镇电信业务收入132万元。
邦溪镇有225国道、310省道2条公路干线交会,西距海南环岛高速公路8千米。邦溪镇有停车场1个,日均发送36辆客车,日客运量504人次。
2011年末,邦溪镇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220人,专任教师7人;小学1所,在校生1356人,专任教师9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739人,专任教师60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末,邦溪镇有镇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室6个;农家书屋6个,藏书1.2余万册。
2011年末,邦溪镇有学校体育场2个,邦溪镇有公共健身器材场所1处,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35%。
2011年末,邦溪镇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2个;有床位16张;专业卫生人员9人,其中执业医师4人,化验师1人,注册护士4人。
2011年,邦溪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76户,人数251人,支出59.7万元,月人均198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03户,人数222人,支出38.74万元,月人均145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39人,支出11.7万元;农村临时救济21人次,支出5.3万元。医疗救助14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261人次,共支出13050元。自然灾害受灾人口3212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9950亩,倒塌房屋5间,救灾支出33.1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54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1.5万元。
2011年,邦溪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68人,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医疗保险265人,参保率98.8%。参加失业保险235人,工伤保险268人,参保率100%。2011年,邦溪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6—19周岁符合参保人数3304人,实际参保2984人,参保率90.3%;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待遇人数784人,实际参保人数784人,养老金发放率100%。2011年,邦溪镇城镇居民养老保险16—59周岁符合参保条件112人,实际参保96人,参保率85.7%;60周岁以上城镇符合领取待遇人数15人,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5人,养老金发放率100%。2011年,邦溪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7629人,参合率80.38%。
2011年末,邦溪镇有邮政网点1个,投递路线单程总长度127.5千米,投递点6个,乡村通邮率75%;2011年,邦溪镇投递国内函件1.86万件,国内汇票业务完成0.396万笔,国内异地特快专递信件完成0.72万件,征订报纸51.442万份、期刊0.084万册。
2011年,邦溪镇有电信企业3家,服务网点5个;电话交换机总容量3000门,固定电话用户0.12万户,比上年增加120户,电话用户普及率达到12%,比上年提高10.2个百分点;移动电话用户1.14万户,比上年增加75户,移动电话普及率为76%,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光缆线路总长达9千米,主干电缆达300对千米,互联网端口总数0.05万个,其中已占用端口总数0.039万个,宽带接入用户0.039万户,比上年增加97户。
2011年末,邦溪镇道路总长度12.39千米,人均拥有道路长度10.45米;道路铺装面积25.05万平方千米,人均拥有道路面积211.57平方千米。
2011年末,邦溪镇区有中心供水厂1座,日供水量1000吨。邦溪镇区主要道路两侧铺设排水管道6830米。
2011年末,邦溪镇区拥有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座,主变压器2台,总容量9450兆伏安,高压输电线路7条,总长度326千米,用电负荷9257954千瓦,是南方电网公司确定的4个重点邦溪电网之一。年售电量累计完成0.926亿千瓦时,综合电压合格率100%,供电可靠率98%。
2011年末,邦溪镇区有供气站1个,日平均用量672立方米。
2011年末,邦溪镇区绿地4840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50%,人均绿地10.8平方米。
邦溪镇因镇政府驻地位于邦溪村附近而得名。
邦溪坡鹿自然保护区
邦溪坡鹿自然保护区位于邦溪镇,是海南坡鹿的原生地,建立于1976年10月,面积357.8公顷,海拔127—170米之间。距县城约53公里,距海南西线高速公路约2公里。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海南坡鹿及其生态环境。保护区内主要动物有海南坡鹿、海南兔、蟒、穿山甲、原鸡、海南山鹧鸪等。
2021年7月1日,邦溪镇党委被海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海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