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彬

更新时间:2023-09-02 20:44

邬彬,又名邬继彬,字燕天,今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清朝同治举人,官至刑部主事、通奉大夫。咸丰八年(1858年)邬彬辞去官职,归隐乡里,于同治十年(1871年)建成余荫山房

简介

邬彬(1824-1897年)又名邬继彬,字燕天,为邬拜飏之独子。世务农,教子读书甚严。为纪念祖先余荫所造的私家花园。邬彬十九岁,县试第一,于咸丰五年中举,清同治六年举人,咸丰四年(1854年)踏入仕途,因纳粟获任内阁中书,七品官阶,任职不久便在大选中被选用为刑部浙江司员外郎,从五品官阶,签分刑部主事。咸丰五年(1855年),因“克襄王事”被咸丰皇帝诰授为通奉大夫,官至从二品。

邬彬在京任职期间,正值园林发展大潮,北方的统治阶级,江南的官宦文人营造宫署,私园之风甚盛,在这股造园风潮的影响下,邬彬感触殊深,心想有朝一日,辞官返乡,筑一园林,过归隐闲逸生活,实属人生一大快事,遂请苏杭画师绘制园林景观图纸(另一说是该图纸为王爷赠予),以待日后退职回乡实施。咸丰八年(1858年)邬彬以母年迈为由,辞去官职,归隐乡里。

一面全心料理家业,一面勤奋读书。同治六年(1867年),乡试中举,同年族人将建造潜居邬公祠和善言邬公祠所剩余下来的面积约为三亩的土地赏给邬彬。邬彬便参考在京任职时所获得的图纸,又借鉴了广州“海山仙馆”的造园技法,利用这块土地因地制宜建造余荫山房,经过五年时间,耗资白银三万两,于同治十年(1871年)落成,继佛山梁园、顺德清晖园、东莞可园之后,在广东大地上,又增添了一颗岭南园林的瑰丽明珠,她以“嘉树浓荫,藏而不露,缩龙成寸,小巧玲珑”的娇姿,被世人誉为岭南园林小型宅园的代表作。

邬彬倡议设册金局,筹款资助新进的文武生员。又倡议购置江鸥沙围田七百多亩,作为东山社和沙茭局的自治经费。邬彬乐善好施,为广州爱育善堂、香港东华医院捐赠巨款。卒年七十三岁。其长子和次子亦先后中举,故有“一门三举人,父子同登科”之说。

人物生平

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县试第一(是年19岁);

咸丰四年(1854年)踏入仕途,获委任内阁中书,不久就在大选中被选用为刑部浙江司员外郎,签分刑部主事(是年30岁);

咸丰五年(1855年),因“克襄王事”有功,被咸丰帝诰授通奉大夫(是年31岁)。

咸丰八年(1858年)因不乐宦海,以母亲年迈为由,乞假归隐乡里,继承父业。由于营商有道,故富甲一方。平常勤奋好学,琴棋书画,多才多艺。

同治六年(1867年),乡试中举,同年族人将建造祠堂所剩余土地奖给邬彬建园(是年43岁),以作晚年自娱之所。

同治九年(1870年),长子宝铨中举。

同治十年(1871年),余荫山房建成。

邬彬乐善好施,疏财仗义,在村中设帐施粥、施饭、施谷米,设馆施棉衣、棉被,以济贫者,无以为殓者施棺木等。

他在光绪元年至光绪十年间(1875-1884年)做了三件突出的工作而被后人载入史册:一、与乡人商议成立册金局,旨在筹款为参加考试的生员作印卷资金,在邬彬的倡议下,购买大沙头田数顷,以田租缴纳册金,兴办学塾,教育村内年少弟子,促进乡间的文化教育事业。二、沙茭局(贲南书院)经费困难,邬彬筹设广益会,出资在江鸥置沙田七顷,支持贲南书院办学。又联络七乡建东山社为自治基础,防御贼匪扰乱。 三、向省城爱育善堂香港东华医院赈捐,获当局建“乐善好施”牌坊表彰。

光绪十年(1884年)丧母(吴氏),是年邬彬60岁。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邬彬寿终正寝,享年73岁。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次子宝莹中举。邬彬“一门三举人,父子同折桂”在乡间传为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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