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10 09:23
邯郸市公安局,是隶属于邯郸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局长为王健。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组织、部署、协调全市的公安工作,并检查、监督贯彻执行情况。
(二)严密掌握全市敌情、社会治安和刑事犯罪活动情况,协调指导反恐怖工作,搞好预测、分析,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时提供重要信息、对策。
(三)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宣传、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指导和承办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涉毒案件的侦察、预审工作;组织、协调、查办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
(五)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环境安全保卫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和林业保卫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六)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七)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监督、指导全市收押监管场所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对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
(十)监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
(十一)指导、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对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打击互联网上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三)负责和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财务、装备、基建、生活服务等工作;搞好局机关后勤保障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十四)统筹协调、组织管理电子监控设备的工程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公安系统的科研项目、普及推广公安科技工作。
王 健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黄玉凯 邯郸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二级高级警长
侯向前 邯郸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二级高级警长
孙保堂 邯郸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二级高级警长
贾志光 邯郸市公安局副局长、二级高级警长
何晓波 邯郸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 怀 邯郸市公安局副局长、二级高级警长
翟 亮 邯郸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大凯 邯郸市公安局一级高级警长
张海波 邯郸市公安局一级高级警长
李虎彦 邯郸市公安局一级高级警长
魏江海 邯郸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
王付忠 邯郸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
王继平 邯郸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
高江涛 邯郸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
温振海 邯郸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站前管委会主任
邯郸市公安局下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执法勤务机构、派出机构。
1.办公室。负责对市局各部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 政治部负责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和指导公安文化、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负责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谋划、组织和实施。
3.警务保障处。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4.科技信息化处。
5.信访处。负责接待来信来访。
6.审计处。
7.行政许可服务处。
8.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1.指挥中心。
2.经济文化保卫支队。指导全市经济文化有关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3.治安警察支队。负责制定治安管理工作。
4.刑事警察支队(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物证鉴定所”牌子)。指导全市刑侦部门执法办案;
5.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负责维护全市交通秩序,巡逻防控工作。
6.特警支队
7.经济犯罪侦察支队。负责全市经济犯罪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
8.警务督察支队。 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
9.禁毒支队。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缉毒工作的业务指导;对全市的毒品违法犯罪进行防范打击;对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禁毒预防宣传工作。
10.公共秩序管理警察支队。负责维护城市正常的公共秩序。
11.出入境管理支队(挂“出入境管理局”牌子)。管理公民因私出入境事务。
12.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
13.环境安全保卫警察支队。掌握全市环境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规律,拟定预防、打击对策。
14.法制支队。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工作。
15.监所管理支队。
16.人口管理支队。负责指导全市户籍管理工作。
17.预审支队。
18.特别行动警察支队。
19.危爆物品安全管理警察支队。
20.第一看守所。
21.第二看守所。
22.第三看守所。
23.邯郸市第一拘留所。
24.邯郸市第二拘留所。
25.公安民警培训中心。 负责市局民警培训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学员管理、值班备勤等;承担市局政治部下达的训练任务;配合各警种、部门完成专业训练和发展训练;负责专职教官队伍建设。
冀南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漳河生态科技园区公安分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邯山分局、丛台分局、复兴分局、峰峰矿区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钢城分局、中华分局、峰煤分局、太行分局、矿山分局、先锋分局、光明分局、梦城分局、森林分局、机场分局。
为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武安市公安局在日常警务工作中开展服务到家活动,有力地推动了群众工作的开展,融洽了警民关系,赢得了群众的满意和支持。 一是把走访调查做到家。民警们每月对辖区群众,特别是孤寡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定期走访,主动上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有效地拉近了与辖区群众的距离,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和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同时,通过调查访问及时准确地掌握辖区治安动态,为实现精确打击提供可靠保障。 二是把安全防范抓到家。积极向群众开展“四防”宣传活动,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骗、防抢等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民警利用户访工作时机,经常深入群众中进行宣传,坚持做到宣传教育不漏户、不漏人。同时,发动群众进行联户联防、邻里守望,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有效遏制了入室盗窃等可防性案件多发的势头。 三是把优质服务送到家。采取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主动向群众公布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结时限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群众户籍业务办理工作中,针对年老体弱人员推出了上门办证等服务,增进了警民之间的感情。 四是把意见建议听到家。注重收集和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设置群众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民警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建立信息反馈互通机制,及时梳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了警民沟通和联系。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2年,邯郸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入选邯郸市第一批“最美抗疫集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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