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1-30 01:28
邯郸市物价局,负责拟订全市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计划和调控目标;监测、预测全市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趋势,提出调控建议;负责拟订价格(收费)管理法规和政策草案并组织实施。
1.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制定的价格(收费)政策及改革方案。
2.拟订和调整市级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含省委托代管)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草案;对市场调节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通过提价申报、差率控制和提价备案等措施进行间接调控;负责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平抑市场价格。
3.依法组织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市场供求的变动情况进行跟踪、采集、分析、预测、预警和公布等活动,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4.负责实施国家机关、公益事业、公用事业、中介服务和重要经营收费的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全市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价格(收费)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受理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对价格(收费)申诉案件进行复议和裁决。
6.负责重要产品成本调查和监审,审核汇总重要产品成本收益,提出对策建议。
7.负责市级价格鉴证和复核裁定工作,指导全市价格鉴证、复核裁定以及价格评估、价格咨询中介机构业务工作。
8.指导、监督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和收费管理;指导企业用好市场调节商品价格的定价权;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事宜;指导各业务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物价人员的业务培训。
邯郸市物价局设 7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挂人事处牌子)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组织局党组会、局务会、综合性重要会议的工作;负责会议议定事项及领导交办工作的督办落实;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老干部服务工作。
价格政策协调处
(挂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价格(收费)政策调查研究分析经济形势和物价形势,提出物价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局机关综合性文字材料;参与价格改革方案拟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价格听证工作;负责对市级价格调节基金投向使用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价格学会的工作;负责草拟全市性价格(收费)法规、规章;负责物价系统内行政案件的应诉、复议;负责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负责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和物价宣传工作。
商品价格管理处
负责全市与人民生活关系重大、资源稀缺、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调控管理,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研究拟订作价原则、办法和改革草案;指导企业用好市场调节商品价格定价权和行业组织价格自律;指导市委托县(市、区)管理的价格;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生产要素价格的管理和指导。
医疗和药品价格管理处
研究制定医疗服务和药品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拟订医疗服务价格的作价原则和管理办法;提出药品和一次性卫生材料价格、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和调控建议;对政府定价以外的药品价格进行登记。
房地产价格管理处
负责对经济适用住房和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房预(销)售价格的管理工作;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出售价格和公有住房廉租房租金的制定管理以及标定地价和基准地价的确定工作。负责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对房地产建设方面的收费和价格管理;负责对商品房价格的监管。
价格监测信息处
(挂培训中心牌子)
负责全市市场物价变化情况监测分析;负责国家、省、市政府规定的商品价格及服务收费的采集、汇总、分析、预警、上报工作;负责价格信息网络建设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价格信息;负责全市物价系统内业务知识和由政府监管价格(收费)的法人单位涉价涉费人员的资格培训。
行政许可服务处
负责价格及收费标准调整的受理工作;负责全市收费许可证的办理、发放及审验工作;负责《进企业收费批准通知书》的申办工作;负责承办本部门授权的行政许可事项跟踪、反馈、限时办结。
翟增军: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收费管理办公室工作。
武文同: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主管行政许可服务处工作、机关党委、商品价格管理处、培训中心工作。
张淑婵: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主管监察室、价格政策协调处、价格监测信息处工作。
张庆旺:副调研员。
主管监督检查一、二、三分局,举报中心工作。
郭长玉:副调研员。
主管认证中心、成本队工作。
苗 彤:副调研员。
主管房地产价格管理处、医疗和药品价格管理处。
2013年7月10日,市物价局组织召开上半年工作研讨交流会,认真总结了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结合当前物价形势和工作实际,深入探讨了工作建议和意见,安排部署了下半年重点工作。程少英局长讲话并对下半年工作提出要求,各位局领导就分管工作讲了意见。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汇报发言。
会议指出,2013年上半年全局干部职工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保民生”,稳控市场物价,强化价格监测,拓展监管领域,创新检查方式,加强机关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发挥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取得了新的突破,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有利的价格环境。
会议强调,物价部门要与时俱进,顺应新形势,通过深入开展以加强市场监管为主题的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找准职能定位,以新思路、新举措、新突破,开创物价工作的新局面。下半年,全市物价工作要搞好调查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维持市场秩序,化解价格矛盾,保障改善民生,增强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价格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