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22 10:01
邵玘(1375~1430),字以先,浙江兰溪人,明朝永乐四年(1406)进士,官至南京左副都御史。
永乐三年(1405)举人,永乐四年(1406)进士,授湖广道监察御史,曾巡按江西、广东、福建。明仁宗监国,知其廉直。每次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缺官,即命邵玘署任,每次有重要案件则交托给邵玘。历仕中外,所过人不敢犯。历任江西按察使、福建按察使。
宣德三年(1428),升任南京左副都御史。上奏罢免不称职的御史十三人,罢免庸懦不肖的诸司八十余人,风纪大振。
宣德五年(1430)正月十二日,患风眩,病逝于任上。
高祖父:邵吉甫,宋朝国子助教。
曾祖父:邵伯玉
祖父:邵巨川
父:邵子祥
《明史》:玘负气,好侮同列,治狱颇刻深。然持身廉洁,内行修,事母以孝闻。
杨士奇:外肃内宽,仕二十余年,所历中外,皆风宪于条制,故实与夫施措之宜,默识明习。所至纠劾官邪,举大体而略琐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