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更新时间:2022-03-31 10:37

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邹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目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协调解决现代化工业体系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负责推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推进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拟订组织实施促进全市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按市有关规定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编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目录,提出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措施和意见;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负责研究提出全市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参与拟订全市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负责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品牌建设;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六)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全市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行业发展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全市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全市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市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协调推进全市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八)研究提出全市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市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加快全市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

(十)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推进全市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拟订全市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组织指导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十三)贯彻执行上级无线电管理的法规政策,研究拟订我市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

(十四)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会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

1.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2.加强监督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

3.提高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分析水平,加强行业发展趋势研究,创新行业管理模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4.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优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环境。

(十八)职责分工。

1.关于电动汽车以及充电设施管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上级及我市电动汽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拟订我市相关规划、政策,指导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局(市能源局)牵头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根据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负责将其与全市能源规划相衔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电动汽车以及充电设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的组织实施,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关于成品油监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能,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审核,依法严格查处个别不法企业非法调和油品、销售伪劣油品、走私油品、相关证照不齐、产品标示不全、向汽车或者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等行为,加强成品油税收管理,依法查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以及违规退税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油品供应保障工作,牵头地炼企业争取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和油品质量升级项目中央财政贷款贴息工作,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配合市发展改革局争取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和申报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强成品油生产经营环评条件审查,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市商务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按规定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市应急局负责成品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负责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3.关于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包括: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销、进出口以及相应储存;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产品质量;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销单位,组织销毁处置生产、经销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市公安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使用、运输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包括: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的购买、使用以及相应储存;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许可民用爆破企业和作业人员;监督指导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安全保卫、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许可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组织销毁处置使用、运输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侦查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民用爆炸物品的刑事案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未经许可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行为。

4.关于节约用水管理。市水务局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节约用水规范性文件;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节约用水规划、指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衔接,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参与提出水价改革方案和建议,完善水价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业节约用水有关标准,发布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具体名录,落实工业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建设相关节约用水工作,落实城市建设相关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生产节约用水有关标准,推广农业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落实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结合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内设机构

●综合科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信访、值班、安全、后勤保障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并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的综合治理、普法工作;负责汇总编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国民经济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订;起草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组织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

●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晋升、职称评定、人员调配、档案管理、人员考核、日常考勤及机关内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军人员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劳动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系统内计划生育工作。

●规划与技术改造科

负责牵头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综合性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研究提出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研究提出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工业领域新旧动能转换有关方案的落实;牵头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促进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组织推动工业旅游和工业文化发展,加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负责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编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目录,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

●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

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落实国家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政策和省、济宁市、市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措施。

●中小企业科

负责贯彻上级及我市发展中小企业、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中小企业合理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推进创业创新基地建设;负责组织开展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培育和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培育工作;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

●科技科

负责研究提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负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品牌战略;参与拟订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行业质量工作;负责制定全市企业培训规划,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负责推进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工作;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制定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开拓市场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进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参与协调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工作。

●原材料和新材料产业科

负责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稀土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和产能置换工作;负责拟订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进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推进新材料产业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创新项目建设;培植新材料产业骨干企业,壮大产业规模;推进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建设特色产业基地。

●化工产业科

负责化工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推进化工园区优化升级,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产、销售、储存的管理工作;指导工业企业抓好本质安全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装备产业科

负责装备制造业、船舶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轨道交通、煤炭机电、高端医疗、工业机器人、高档机床、智能农机等高端装备产业发展;研究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智能制造装备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依托上级及我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组织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发创新与推广;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和国产化。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负责汽车工业和汽车零部件产业管理工作,拟订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延伸产业链;负责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上级及我市电动汽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拟订我市相关规划、政策,指导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消费品产业科(挂盐业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生物医药、食品、家电、轻工、纺织、盐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研究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组织安全技术认证;负责完善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专营制度和专业化监管体制,建立健全食盐储备和应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食盐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食盐专营工作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食盐专营方面的违法行为。

●电子信息科(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电子信息产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并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协调全市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组织协调重要软件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全市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负责统筹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研究制定工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工业深度融合,推进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上云。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拟订无线电管理基础技术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无线电频率的划分、规划和指配;负责无线电检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组织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工作。

●绿色发展推进科

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党建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

现任领导

邹城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王俊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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