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30 14:00
邹平县盐务局是邹平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科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行政上接受县委县政府和滨州市盐务局双重领导,以滨州市盐务局为主。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县政府有关盐业生产、批发、供应及管理的政策法规。
2、负责全县食盐年度计划的分配、调拨、销售等指令性计划编制和食盐储备计划的执行工作,并监督实施。
3、指导本县盐业管理部门开展盐政管理工作,管理盐业市场,规范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协同有关部门管理食盐质量。
4、负责全县的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市场。
5、负责辖区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审核工作。
6、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7、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盐政科、盐政稽查大队、盐业批发部、魏桥盐业批发部、四个送销组。
张敬华:邹平县盐务局局长、邹平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张继佳:邹平县盐务局副局长、邹平盐业公司副经理。
宋云红:邹平县盐务局副局长、邹平盐业公司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