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少三

更新时间:2023-09-05 10:45

郑少三,男,汉族,1949年2月生,安徽凤阳人。 1968年参加工作,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安徽师范大学滁州分校中文系毕业,大学学历。

人物履历

1968.10——1969.12 安徽省凤阳县梨园乡下放知青;

1969.12——1975.07 上海警备区战士、班长、文书;

1975.07——1977.01 安徽省凤阳县交通局政工干事;

1977.01——1978.02 安徽省凤阳县燃灯公社工作队党委委员、党办主任;

1978.02——1982.01 安徽师范大学滁州分校学习;

1982.01——1983.11 安徽师范大学滁州分校宣传部工作人员、校团委负责人;

1983.11——1986.09 安徽省滁县地区行署办公室副主任;

1986.09——1987.10 安徽省嘉山县副县长(挂职);

1987.10——1990.02 安徽省嘉山县委副书记;

1990.02——1991.10 安徽省嘉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1.10——1992.05 安徽省固镇县委书记;

1992.05——1994.11 安徽省蚌埠市委常委、固镇县委书记;

1994.11——1997.01 安徽省蚌埠市委副书记;

1997.01——1997.12 安徽省安庆市委副书记;

1998.01——1998.12 安徽省安庆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8.12——1999.09 湖北省荆门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9.09——1999.11 湖北省荆门市委书记、市长;

1999.11——2002.08 湖北省荆门市委书记;

2002.08——2002.12 湖北省宜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2.12——2003.04 湖北省宜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3.04——2003.05 湖北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3.05——2007.06 湖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2007.06——2007.12 湖北省委政法委书记,湖北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

2007.12——2008.01 湖北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

2008.01——2013.01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职务任免

2008年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郑少三同志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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